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322009 | ||
标 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姓 名 | 王* | ||
发件IP | 218.201.137.*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四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这样的话,我还需要单独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吗?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已经注册的人员,不需要单独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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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
处理时间 | 2024-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