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03号)精神,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3月30日市安监局在市职工之家组织召开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培训会议。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齐可品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临沂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共同学习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会议安排布置了迎接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重点工作,部署了2017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会议邀请了三丰化工省级安全专家袁晓刚讲解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及“两个体系”建设运行实践情况;会宝岭铁矿安全专家就“两个体系”建设“两进四化”工作做了经验介绍。
会议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要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用上级的指示要求统好思想;二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三要自觉主动自觉履职尽责,坚决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四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突出重点。
各县区安监局分管局长、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科长和执法大队长,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250余人参加本次宣贯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