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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第四督查组到费县、兰陵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2015年08月11日 00:00

近日,市安委会第四督查组一行3人到费县和兰陵县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费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效玺、副县长薛富民和兰陵县政府副县长米兴法分别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到费县国土局、兰陵县质监局、费县上冶镇、兰陵县向城镇,就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层安监能力建设情况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对山东冠骏清洁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企业安全生产问题与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督查组对费县和兰陵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吸取山东石大科技石化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和荆州市“7.26”电梯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贯彻好731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继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结合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工作,把监管工作中的边缘环节、细节以及部门、行业、属地交叉环节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并将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三是要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打非治违”力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结合本县区实际,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备齐备足防汛物资,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强化抢险应急队伍,加强预案演练,确保抢险救援能力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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