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郯城县举行安全监察执法车辆配发仪式,为郯城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景区发放安全监察执法车辆16辆。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兆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瑞文,郯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连栋,县政协主席解广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庆村等出席配发仪式。
这次车辆配发是郯城县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基层监管条件,落实乡镇安监建设“五个有”工作的具体体现。郯城县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出台了《郯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乡镇安监建设“五个有”的工作意见》。《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等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乡镇安监执法监察队伍(有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用房(有场所),配置专项安全生产执法车辆(有车辆),配备统一的执法服装和必需的安监执法装备(有装备)以及安全生产保障经费(有经费)。
这次车辆配发将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车辆不足的难题,大大增强了基层安监机构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服务效能,为更好地服务郯城县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市局宣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