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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到平邑县专项督查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2015年07月07日 00:00

75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到平邑县督查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由甘肃省安监局副局长苟小弟带队,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矿山处处长孙延瑞,市政府副秘书长汤海山,市安监局局长牛兆英、副局长匡立军,平邑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春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青松等陪同检查。

此次督查重点包括《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打非治违和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情况、“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专用微信群建设、汛期重点部位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督查组先后来到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查阅资料、检查现场、座谈汇报,重点对矿山爆破作业安全、排水系统、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告知、警示标志设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设施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等日常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对平邑县安全生产工作及两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平邑县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了汛期非煤矿山监管工作。两家企业能够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隐患自查自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同时督查组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就企业落实整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也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

(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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