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在全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模范集体表彰大会上,我局监察支队被授予“临沂市模范集体”称号。
近年来,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优化服务,提升能力,规范执法,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为重点,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构建“党组统一领导、支队综合协调、分线推进执法”的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在开展专业执法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力量的衔接和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执法信息交流、案件移送、案件监督、挂牌督办的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做到不失职、不越权,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监督检查必说理、问题整改必说理、调查取证必说理、处罚告知必说理、处罚决定必说理、处罚执行必说理,对行政相对人和相关人员说透法理、说清事理、说通情理,廉洁自律,确保了行政处罚办案质量,赢得了社会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安监形象。2014年2月被省安监局授予“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单位”。(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