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项规定》(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以下简称“十项规定”),市安监局于11月18日举办了全市“十项规定”宣贯班。市安监局副局长王瑞文同志出席宣贯班并作动员讲话,市局危化品执法室主任郑成东同志主持,市局危化科科长李润前同志对“十项规定”进行了全面讲解。
王瑞文副局长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市危化品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工作的不足之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各企业以此次宣贯班为契机,认真落实好“十条规定”,对照问题吸取事故教训,抓好自查自纠,加强重点环节管理。
李润前科长深入细致的对“十项规定”进行了逐条解读,每一项规定讲解时都辅以生动的事故案例分析,发人深省,与会人员受到了深刻触动。危化品监管科副主任科员赵立宁同志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复查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及化工装置设计诊断工作的最新进展做了通报。
全市各县区安监局分管局长、业务科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部分重点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近三百人参加了本次宣贯班。(市局危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