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至3月8日,临沂市安全监察支队考察学习小组一行5人在市局党组成员、支队长刘彦信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到烟台市安监局、烟台市芝罘区安监局、青岛市安监局、青岛市崂山区安监局,就执法监察管理模式、机构设置、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委托执法等方面问题进行考察学习,并参观了相关支队、大队。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两市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大,内部机制比较顺畅。两市支队人员到位率都较高,在执法监察队伍管理模式上都采用了支队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职能科室主要负责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检查,监察大队主要负责行政监察和处罚,一般程序处罚由支队执行,处室只进行简易程序的处罚。各部门职责明确、责权分明,局机关科室与支队按照各自职责运行,从而起到了互为补充和互为促进的作用。烟台市保持了执法监察的独立性。将支队分成五队一科,由综合科调度指导5个大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青岛市实行执法监察支队主导制。支队下设办公室和3个大队,支队编制执法计划指导局各处室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科室执法工作由支队汇总,实行闭环管理。
二是执法装备比较好。烟台市配备的装备标准高于省局标准,每个大队都配备有日常执法监察所用到的执法装备,同时支队还建立了装备室,一些贵重的装备都存放在装备室,为每个队员配备执法应急,并配有8台专用执法车辆。青岛市配有5台专用执法车辆。
三是创新力度大,执法面比较宽、比较深。两市在联合执法方面都有创新,将执法监察范围分为有主管单位的和无主管单位的两个层次,分别实行执法检查和监察指导协调方式进行。烟台市对乡镇实行政府授权委托执法方式,市、县区、乡镇办事处实行5个一体化管理。青岛市实行全员执法检查制度。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外,都要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举报核查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动,支队具体负责批转。
通过考察学习,支队考察小组成员统一了思想,理清了工作思路,对执法监察和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深化了认识,坚定了信心和决心,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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