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临沂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应急要闻>>正文

我市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监管

2012年11月29日 00:00

[IMG11][IMG12][IMG13][IMG14][IMG15][IMG16][IMG17][IMG18][IMG19][IMG20]

 

 
近日,市安委会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监管的通知》(临安发〔2012〕24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关注燃气安全,强化监管措施,严防燃气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发生。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燃气及其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燃气安全至关重要,目前已入冬,燃气及其设施生产、使用处于高峰期,事故易发、多发。我市餐饮业发达,火锅店众多,燃气安全监管任务繁重,要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燃气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全市安全稳定。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依法履责,加强城镇燃气的灌装、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燃气管理各项制度,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住建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燃气充装、供应、经营、使用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涉及燃气安全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厉处罚违法行为,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涉及燃气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煤气发生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运输环节的检查。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督促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迅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单位,及时责令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属地监管,结合“打非治违”回头看、“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立即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检查,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组织演练和预防性检查。要加强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综合科)
 




上一条:临沂市安监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动员会 下一条:我市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