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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安监局召开危化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12年07月24日 00:00

 

7月23日,临沂市安监局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危化品企业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临沂市安监局副局长庄国强在会上作了讲话。各县区安监局有关人员及全市重点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2〕7号)、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临安监发[2012]88号),庄局长就近期危化品企业的防汛工作做了具体的分析和安排,并强调要认真抓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庄局长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全力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影响,针对当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特点及所处地理环境,科学谋划、周密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手段、措施,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二是突出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各危化品企业要对危险化学品库房进行防雨、防漏检查;对罐区和储罐围堰、易积水的生产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储存库房采取防洪围挡措施。要准备好抽排水设备、设施以及各种应对水患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储存在露天和半露天库房化学品及包装物要采取固定措施,具备抗洪水能力。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作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在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加强关键设施、设备和主要生产装置的巡回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岗位的管理,严格动火、检修、进入受限空间和开(停)车等特殊作业环节管理,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安全分析,执行分级审批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企业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防雷、防静电工作,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通讯设施等完好有效。三是严格值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加强汛期应急管理,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确保汛情信息的畅通。各危化品企业要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意识,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殊时期调整强化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必须有单位领导带班,主要领导要坚持深入生产一线带班巡查。要根据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齐配强应急救援人员以及物资、器材,增强应急救援的实效性,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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