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5月30日至6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王瑞文带队,抽调安监、公安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苍山、平邑、沂水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服务站开展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活动,共督查非煤矿山企业6家、民用爆炸物品服务站3家。
从督查情况看,我市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爆炸物品管理,加强领导,细化责制,建立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各民爆站严格爆炸物品存放现场管理,严格入库、发放、清退制度和领用发放审批规定,从严、从深、从细抓好流程控制。三是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执行领取、清退、保管制度,做到了专人保管、专人领取、专人使用。
督查中也发现个别民爆站私自改变库房用途、个别炸药库未经依法审批私自使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下一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供应和使用爆炸物品行为。(市局矿山科)
[IMG11][IMG12][IMG13][IMG14][IMG15][IMG16][IMG17][IMG18][IMG19][IMG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