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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行安排

2018年03月07日 00:00

近日,根据省联席会议批复,我市印发了《临沂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方案》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
《方案》要求,在市政府安委会框架下,建立由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渔业局、市金融办、市煤炭办等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全市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方案》明确,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人寿财险、阳光财险、中华财险、大地财、泰山财险等 8 家保险机构,获得在全市范围内参与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责险试点工作的承保人资格。
《方案》指出,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要按照监管职责分工,依法负责组织本行业、本地区试点范围内企业投保安责险。市里加强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县区、各行业试点工作推动和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自2017年11月起,到2019年12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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