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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18年03月28日 15:20

 

近期,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活动。2017121日起,对全市27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点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六严禁”规定的违法行为、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存有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行为、是否存有过期未销毁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等。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80条,对23家企业下达整改指令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我市坚决遏制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非法生产、储存行为,形成县、乡两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打非”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公安、安监、交通、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合力“打非”的工作格局,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举报案件严肃调查处理。22日至2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带队,对全市15个县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烟花爆竹零售点6764个,排查重点场所13413处,撤销零售许可证168个,查获非法烟花爆竹40755箱,治安处罚97人,刑事处罚12人。

三是严格布局规划零售网点。要求各县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要求,切实把好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各县区严格硬件条件、严把审批关口、压缩许可总量,重点减少县城驻地、乡镇驻地零售数量,对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单位,由县区安监局和乡镇安监办联合现场审查并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凡是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不予许可。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由去年的9835家减少至7604家。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邀新闻媒体参与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曝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利用多种媒体渠道,以微信公众号、宣传条幅、流动宣传车、村组大喇叭广播、张贴警示提醒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引导群众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依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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