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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开展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2019年04月30日 11:12

近一个月来,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文明创建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市文明办部署要求,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文明法制意识,增强文明守法自觉性。

二是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印刷并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单行本100多本,下发《条例》学习通知,组织集中学习。通过对《条例》原文逐字逐句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记了《条例》文明规范,深刻理解《条例》背景、意义、亮点、作用,并围绕《促进条例》的学习,就如何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建文明城市展开热烈的讨论,每名党员干部职工都结合自身的认识交流发言。党员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要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引领,严格自律,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并带领、引导周围群众自觉遵守条例,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从而提高我市的文明水平。

三是多措并举做好《条例》公众宣传。利用应急局办公楼LED显示屏每天10小时持续滚动播放《条例》详细内容、宣传标语口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和以《条例》宣传为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办公楼内外张贴《条例》内容挂图、《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走上街头开展《条例》宣传和咨询活动,组织志愿者现场发放《条例》宣传单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00余人次,有力地增强了单位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的文明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四是以实际行动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市应急局在实际工作中,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日常文明创建工作和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了“学雷锋•见行动”活动,大家一起学习《雷锋日记》,颂唱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观看了党员教育微视频《身边》,对标身边典型先进,树好新时代工作榜样。还前往河东区九曲中心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为老人们起居住所清理卫生。通过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社会责任感和文明奉献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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