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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诊断性”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2年05月21日 00:00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诊断性”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下载】

 

各县区安监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监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全省安监系统视频会议要求,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省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市局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6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诊断性”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的落实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学历、专业和从业经历与有关规定的符合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5、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自动控制及联锁报警、紧急停车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6、夏季四防工作,防暴风雨、防洪讯、防雷电、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8、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特别是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9、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特别是企业在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向不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用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是否设置明显标志。
10、应急管理情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经过评审、备案,是否符合企业实际,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是否完备等。
11、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否落实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企业自查和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23日前)。各县区安监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周密安排部署,明确检查要求,各危化品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报当地安监部门。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5月23日至5月31日)。市局将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各县区要积极组织本地专家参与,对辖区内其它危化品生产企业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跟踪督促其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整改复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市局和各县区安监局对各危化品生产企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在复查结束后集中反馈和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增强政治敏感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研究和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诊断性”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各县区安监局要制订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通过检查,将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0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41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5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省局《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新要求宣传到位,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利用这次专项检查,认真对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要求,对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和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完善相关制度、台帐及记录,彻底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非。要根据“打非治违”行动安排,严格落实市局领导提出的“严查、严罚、严监管”要求,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许可证超期、试生产超期以及非法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对通过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申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打非治违”行动抓的不到位、不得力,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搞好结合,强化督导。一是与设计诊断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诊断工作推进力度,确保6月底前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二是与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今年年底之前,所有生产企业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要督促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及专家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按期达标。三是与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相结合。各县区安监局要按照《临沂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施细则》(临安监发〔2012〕58号)的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机制,加强培训,狠抓落实,确保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要将《企业现场检查表》(一企一表)、《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和专项检查书面总结于6月20日前报市局危化科。
附件:1、企业现场检查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2、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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