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钢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的通知[下载]
关于建立钢铁企业
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安”工程专网平台下的安全生产短信发布系统已于8月1日正式启用,为了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有关事故情况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钢铁企业,需要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钢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钢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建立起钢铁企业(从事炼铁、炼钢、轧钢的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司《关于建立钢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的函》(管四函〔2012〕27号)和省安监局鲁安监函字〔2012〕163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区安监局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并组织辖区内各有关企业认真填写钢铁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于8月30日10时前报送市安监局。联系人:王文博,电话:8038913,传真:8038908,邮箱:ly8038913@163.com。
附件:1、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信息统计表
2、钢铁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