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风热线节目材料
(2018-5-12)
主持人:各位听众和观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欢迎收听收看由临沂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和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今天是市安监局的上线时间,今天来到直播间接听热线,为大家服务的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海山。陪同汤局长来到直播间为大家服务的,还有矿山监管科科长杨善明和危化品监管科科长李润前,欢迎朋友们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参与我们的节目,就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与汤局长在线沟通和交流,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有请汤局长。汤局长,您好!
汤局长:主持人好!听众观众朋友早上好!欢迎大家参加我局的行风热线节目,就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5月12日,也就是今天,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关注、重视排查身边的灾害风险、灾害隐患,也希望各有关部门、单位重点做好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持人:好。首先有请汤局长向大家反馈一下上期节目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落实情况。
汤局长:在上期行风热线节目中,共接听群众电话5个,其中需线下调查落实的3个,下线以后,我局及时对这3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下面向大家反馈一下具体落实情况。
1、关于河东区褚先生咨询“举报人奖励办法何时执行”的问题。
下线以后,我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执法督察室的工作人员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对他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目前我市对安全生产举报的奖励政策执行的是我局和市财政局于2016年联合印发的《临沂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今年1月4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出台了新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目前,省里还没有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待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出台新的实施办法后,我局再按程序与市财政局制定我市的具体奖励办法。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同时向他作了耐心解释,反映人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2、关于兰陵县一群众反映“矿山开采把屋震坏了”的问题。
下线以后,我局工作人员会同“马上就办直通车”记者一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
据反映人反映,去年他家的屋瓦被石料厂放炮震坏,他家的房屋距离石料厂约五、六百米。
据调查,群众反映的矿山是兰陵县凯运石料厂。我局工作人员对石料厂相关证照和开采区开采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察看。经检查,该石料厂位于兰陵县磨山镇西石良村西一个山头上。该厂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该矿爆破作业全部由兰陵县鲁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采用毫秒导爆管和中深孔爆破,爆破孔深为9米,无飞石;爆破前都向周围村民预先通知。经查阅相关安全评价报告,该矿爆破安全距离为300米。根据以上调查情况,石料厂生产经营、开采爆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要求。
反映人提出由石料厂予以修缮房屋的诉求。由于房屋损坏纠纷属民事纠纷,我局只能同双方尽量进行协调。
另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周围少数村民先后到石料厂以各种理由要求补偿,当地镇政府已介入调查并协调解决。前几天乡镇政府已聘请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反映人房屋进行了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石料厂再根据鉴定结果予以相应处理。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我们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对落实结果表示满意。
3、关于兰山区一群众咨询“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的运输要求是什么”的问题。
下线以后,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对他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我们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主持人:汤局长,近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打非行动动员电视会议,会上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您介绍一下会议精神好吗?
汤局长:好。4月2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打非行动动员电视会议,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孟庆斌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孟市长要求,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类施策,精准治安。要重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逐项登记、托清底数,建立清单,精准打击;开展不间断、全方位联合执法,推行“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非法企业实行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两断三清”,坚决清理取缔到位;从严惩处藐视法律、无视监管、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和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打非行动“打得准”“打得实”“打得狠”。要严管严控危化品行业,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我市新出台的《十条规定》,着力做好转、严、减、迁“四篇文章”,确保化工行业领域安全。要坚持一个重点一个重点治理、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整顿,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工地、校园安全、重大农产品及食品药品等领域,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安全生产。
孟市长强调,要强化源头防控,坚持“严准入”“快退出”,及时淘汰不能确保生产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改无望的企业,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要强化过程管控,抓好安全培训,建立规范有效的预防体系。要强化科技防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鼓励高危行业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力度,推进危险场所、环节、工序“机械化换人”。要强化制度管控,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违规企业处罚力度,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执法过程监管,力促安全生产执法公平公正。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打赢安全生产攻坚战、持久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特别是孟市长讲话精神,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主持人:汤局长,前面孟市长在讲话中提到,我市新出台了《十条规定》,这《十条规定》是哪方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请您向大家介绍一下好吗?
汤局长:好。4 月 27 日,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十条规定》,其目的是,通过严格落实这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一是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政府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一线工人进行全覆盖培训。二是建强企业技术管理团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作业岗位相关从业人员资质条件严格把关,加快组建高素质专业技术管理团队;2018年9月10日前,企业各类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的,按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到期后整改仍不到位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加充实监管人员数量,确保专业监管人员占比不低于70%;建立挂职交流制度,组织县区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分批赴辖区外骨干化工企业挂职锻炼,每批不少于3个月。
四是狠抓科技强安工作。加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和工艺,采用自动化控制、智能感知预警等技术,推广应用DCS等过程控制系统、SIS等安全联锁系统;在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高危环节建立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五是推行第三方安全监管。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强制推行第三方盯守监管,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关和作业票证签批审批关。六是派驻驻厂安监员。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发放使用许可证的)和储存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实行驻厂安监员制度。七是实施重大处罚约谈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有严重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处罚的企业,由有关监管部门负责同志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八是减少“三人以上岗位”。对涉及“同一作业区域三人以上岗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进管理模式,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尽快减少现场作业人数;各县区要确保2018 年底前“同一作业区域三人以上岗位”数量减少 30%,2019 年底前减少 60%,以后持续推进。九是严格许可把关。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和换发进行严格核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依法处罚。十是强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相关规则等,对标标杆企业,推行“两进四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双重预防体系真正运行。
主持人:据了解,近日省政府安委会巡查组进驻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好吗?
汤局长:好。5月3日,省政府安委会第一巡查组进驻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这是我市第一次接受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统一安排,巡查组在我市巡查时间为一个月,重点巡查市政府,并延伸巡查全部县(区)和部分乡镇、企业。巡查主要内容有,2016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贯彻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健全落实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安、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等情况。具体分市级政府、县级政府、乡镇政府、部门和企业5个层面。巡查组将全面调阅被巡查单位有关资料,并延伸到市县有关部门、乡镇和至少60家企业。
前几天,巡查组还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短信受理手机、举报电子信箱和举报邮政信箱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巡查组还将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巡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并抄送组织、综治、文明办等,巡查组反馈意见等将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巡查中发现的有关非法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后,依据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和市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省政府安委会将挂牌督办。
目前,巡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主持人:据了解,本月初开始,市安监局开展了今年以来第二次全市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汤局长:好的。为深入开展安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近期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第二次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活动。
本次执法检查自5月4日开始,5月20日结束。重点检查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市安监局发证)、储存企业;粉尘涉爆工商贸企业。全市计划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81家,原则上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不少于1天。共组织检查组9个,分别由我局业务科室负责人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下设执法小组、陪检小组、专家小组,分别明确了各小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检查严格执行“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或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要当场完成整改或采取现场紧急处置措施;需要限期整改的,要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对需要立案调查的违法行为,要当场采集固定关键性、时效性证据;属于简易处罚的,要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措施的基础上,由检查组移交市“大快严”办公室统一挂牌督办。同时,检查组还须严格执行“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执法检查痕迹管理制度等。
主持人:好。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哪些效果,请您介绍一下。
汤局长:截至5月9日,我局共出动30个执法检查组,对29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4人次,聘用安全专家98人次,发现问题702项、重大事故隐患48项;当场整改问题6项,限期整改问题687项,现场紧急处置3项,暂时停产停业20家,拟立案处罚企业24家,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121项,当场简易处罚9项,下达执法文书81份,移交其他部门问题9项。
主持人:汤局长,近日中办、国办出台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请简要介绍一下这个规定的主要内容。
汤局长:好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自4月8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五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不同职责,其中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要由担任同级党委常委的同志分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将接受五种形式的考核考察,并作为履职评定、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一是纳入党委和政府督察督办内容,进行督促检查;二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三是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四是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其他考核中;五是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拟任人选时,考察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考核结果要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或通报。
《规定》明确,履职不到位、阻挠干涉监管执法或事故调查处理等五种情形将受到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从重追究责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是否已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格追究责任。
《规定》还制定了从轻追责、免责和表彰奖励的条件。对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或挽回社会不良影响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已经全面履行有关职责,并全面落实了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的,不予追究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由上级党委和政府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上级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功或嘉奖。
主持人:近期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有哪些重要政策措施,请您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好吗?
汤局长:好。3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范围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搬迁改造。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搬迁改造)。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使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协调。
《方案》要求,2018年6月底前,各市政府确定本地区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出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告。
《方案》鼓励各地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禁限控”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进入化工园区,不在园区的逐步关停淘汰,严禁在化工园区以外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方案》还要求,把搬迁改造工作作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重要考核内容,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方案》还明确了因搬迁改造带来的职工分流安置就业、财税、土地、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主持人:听众观众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明天同一时间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