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延伸执法触角,临沭县应急局与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签订了“一对一”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受委托镇街(区)可在所属辖区和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县应急局的名义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委托权限。规定受委托机关依法行使法律政策宣贯权、行政检查权、现场处理权、行政处罚权、提请查处权,并明确了委托机关、受委托机关的工作职责。
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制定印发了《临沭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沭应急发〔2019〕12号),明确了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流程、文书规范制作,确保所有的委托执法案件证据确凿、流程规范、裁量得当。
三是常抓业务培训。定期对10个镇街(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监察业务培训,重点讲述执法中面临的问题、执法技巧和执法程序以及法律依据等,有效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截至目前,临沭县应急局共举办2期业务培训班,共培训执法人员45人;各镇街(区)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5份,处罚生产经营单位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