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旺季,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节日市场安全,沂水县安委会遵循“合理规划、总量控制、满足条件、公开公平”的原则,结合县域实际,采取有力举措,严格把好“四个关口”,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稳定。
一严把“教育培训关”
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经营者进行不少于48学时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切实从理论上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并现场组织考试,经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向县安监局填报申请材料。对于不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经营户将一律不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严把“现场硬件审查关”
组织乡镇工作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提交申请的经营户逐一进行审查。要求经营店必须专店销售,专营店内必须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等。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与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场所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坚决杜绝集中、连片经营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
三严把“换证监督关”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办理原则,严格条件,保证质量,力求经营点布局合理、安全规范,做到公开透明办证、换证过程,严禁“暗箱操作”,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杜绝人情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此项工作办实。
四严把“隐患排查关”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突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责任不落实、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不力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