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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坚持“两强化两加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2015年08月26日 00:00

为严厉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沂水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积极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各科科长和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并要求各中队也要成立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整治措施。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信息研判,做到精确打击。要坚持以信息为先导,认真分析近三年来三、四季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查处。二是加强勤务部署,形成严管态势。要采取节假日期间集中行动和常态化工作相结合、集中用警和机动用警相结合等办法,深入查处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利用监控设备,依法采集证据。四是严格依法办案,严惩违法犯罪。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律五是强化联合执法,源头路面并重。积极联合地方公安部门,协调交通运输、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管控。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大队将组织督导组和执法小分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和发布通报简报等形式,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乱罚款等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提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服务平台,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充分发挥大队驻地、服务区、收费站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积极宣传集中整治措施,大力宣传集中整治成果。广泛发动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实施举报奖励等方法,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争取社会理解支持,构建全民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

(沂水县安监局  郝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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