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部署集中开展非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来,沂水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对大排查工作实行统一谋划、统一编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在非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按照排查工作“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的要求,集中县、乡镇及有关部门所有具有排查非煤矿隐患能力的人员,并从非煤矿企业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共有30多人组成6个排查组,从2014年11月中旬开始分两个时段全面开展非煤矿隐患大排查工作。
截至2015年1月19日,全县第一轮非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基本结束,共排查非煤矿安全隐患242项,其中一般隐患237项,重大隐患5项。排查期间,各排查组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非煤矿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其余整改工程量大、整改期限长的隐患,正在按照责任、时限、资金、措施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沂水县安监局郝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