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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三项措施确保节后复工企业安全生产

2015年03月20日 00:00

    一是严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监督管理,尤其对矿山、化工等重点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复工复产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组织和现场安全管理,逐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查处整改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加强对各类停产、检修企业重要生产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保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生产系统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制度,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认真、检查不细致引发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工的企业,严肃查处,并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分析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进一步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保证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沂水县安监局  郝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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