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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五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效

2013年07月25日 00:00

 

近期,按照国务院及省、市统一要求,蒙阴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蒙政办发[2013]47号),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大检查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各乡镇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明确13个重点行业领域由各相应专业安委会牵头进行大检查。
县安监局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在做好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的同时,对局自身监管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四大行业领域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实施“五项制度”,确保大检查实效。一是分线检查制度。为使大检查与日常的安全监管、执法监察相衔接,实现检查责任与监管责任的统一,改变了以往分乡镇、划区域检查的方法,按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烟花爆竹)三条线,分别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相应监管科室和执法中队参加组成检查组,分线进行检查。二是专家参与检查制度。检查组主要由长期从事本行业监管、监察的机关和监察大队人员组成,保证了检查人员的专业性,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聘请部分专家参与配合检查,确保能发现问题、查出隐患。三是检查前培训制度。每个检查组在开始检查前,开展了集中培训,由本组的专家或“明白人”就有关内容进行讲解,使每一名检查人员熟知检查的内容和重点、检查的方法步骤,准确掌握执法程序及技巧,确保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四是现场检查表制度。每个检查组都制定检查实施方案,针对行业特点制定了详细的现场检查表,对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明细,每到一个企业,都对照检查表的内容逐一检查,确保检查全面彻底,有的放矢,不留死角盲区。五是谁检查谁督促整改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对难以当场整改的,落实防范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对所有隐患整改期限到期后,一律由原检查组负责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要求所有检查组做到隐患不除,决不收兵。(蒙阴县安监局冯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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