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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四项措施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2013年07月25日 00:00

 

为做好以防汛、防洪、防雷电、防高温为重点的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沂水县积极行动,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为总抓手,扎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分析相关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做到超前防御、未雨绸缪,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防汛、应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各类险情和隐患。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抓意识提高。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安全网站、党员电教化等网络资源,在全县范围内所有经营单位及公共人员密集场所,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等内容,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灾害天气信息,强化、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和意识。营造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达到人人关注安全、人人了解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目的。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抓安全预防。根据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为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隐患排查不搞形、不走过场,加强了监督检查,组成督导组深入企业开展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入汛以来,共检查各类单位(企业)417家次,各类隐患664条。
四是强化汛期监管,抓本质提升。加强汛期安全防范能力。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企业预防事故的能力。同时,严格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基层和企业,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队伍,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拉得出、用得上”,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较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沂水县安监局 马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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