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南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讨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就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委书记刘淑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共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副职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体系,县委明确副书记分管、县委办公室一名副主任联系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建设,纪检、组织、政法、宣传等部门参加安委会,县安委会办公室设置常务副主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照不低于上年度GDP十万分之三的标准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调整安监局内设机构,理顺工作职能,落实安监人员岗位津贴,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机构,配备3至5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保持基层安监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