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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实行“帮扶”责任制助推双体系高效建设运行

2018年09月26日 09:56

今年以来,兰山区高度重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全区实行“帮扶”责任制,有效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

创新帮扶方式。制定并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实行“帮扶”责任制的通知》(临兰安监发〔2018〕87号),明确《兰山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帮扶”责任分工表》,由局机关全体干部对全区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0家工贸企业进行“帮扶”。重点督导指导企业5个方面14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内容开展情况。

明确帮扶要求。要求在“帮扶”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期间,每月每家企业督导、指导不少于4次,确保9月底前双重预防体系全部建成并有效运行。帮扶期间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检查企业双重预防全员培训是否到位。三是检查企业风险点是否按照班组级、车间级及公司级分级治理、运行,并建立风险点治理台账。四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治理是否落实。五是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否持续有效运行。

完善帮扶管理。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帮扶”期间,对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督导、指导成绩突出的帮扶责任人,在干部实绩纪实中申请加分,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因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帮扶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把纪律当作高压线,要求帮扶责任人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接受企业的接送、吃请,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廉洁安监干部。

从1-8月份网上运行双体系企业情况看,兰山网上运行双体系企业165家、占比98.21%,位居全市各县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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