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ajj/2018-0000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3-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24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桃源街与孝友路交汇处市安监局办公室;邮编:276034;电话:0539-8321234;传真:0539-8038908)。

一、概述

2016年,市安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审批、监管、执法、应急”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体系,局办公室明确了1名专职人员,其他各科室、单位也分别安排人员兼职负责,为全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日常工作中,各科室、单位能够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临沂市安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临沂市安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市安监局以“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为主要信息发布渠道,全面公开并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同时注重加强局长信箱、咨询服务栏目的互动服务,及时受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信息;以《临沂日报》、临沂广播电视台、《临沂安全生产》杂志为政务公开重要平台,主动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总结先进管理经验,传播安全生产文化,形成持久的政务信息公开效应;在新浪、腾讯网开通“临沂安监”官方微博,启用“临沂安监”政务微信号,及时公开本局重大事项和重要决定,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并对涉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事故的网上舆情进行权威公布和正确引导,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组织参加行风热线活动、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等形式,如实公开安监系统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廉政建设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县区政府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信息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2016年,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地公开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市安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临沂安全生产》电子版、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市安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488条,“临沂安监”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05条,“临沂安监”政务微信号发布信息682条,刊出《临沂安全生产》(电子版)11期,编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工作简报》70期,被国家、省、市各级新闻媒体采用信息稿件142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市安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市安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安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健全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确保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严格信息公开审批,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登记表》,报经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权威、完整、时效和安全。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具体工作人员变动较快业务不熟,对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夯实基础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机制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公开信息服务,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相应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局网站内容更新,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实现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制定的重要通知公告、安全监管、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三是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关人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附:2016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2016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8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8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0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8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6

(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

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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