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432868081/ajj/2022-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1-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2-01-12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1327室;邮编:276000;电话:0539-8321234;传真:0539-80389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应急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审批、监管、执法、应急”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体系,局办公室明确了1名专职人员,其他各科室、单位也分别安排人员兼职负责,为全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日常工作中,各科室、单位能够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认真落实《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管理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市应急局以“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临沂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为主要信息发布渠道,全面公开并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同时注重加强局长信箱、咨询服务栏目的互动服务,及时受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信息;在《临沂日报》开辟“安全临沂”专栏,在《沂蒙晚报》开辟“安全365”专栏,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依托临沂广播电视台为政务公开重要平台,主动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总结先进管理经验,传播安全生产文化,形成持久的政务信息公开效应;通过组织参加行风热线活动、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等形式,如实公开应急系统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廉政建设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市应急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安全临沂”官方微博、“安全临沂”政务微信号和“安全临沂”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及时公开本局重大事项和重要决定,发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并对涉及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事故的网上舆情进行权威公布和正确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应急管理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和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公开范围。

(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市应急局共办理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均已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当前,政务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方式比较单一,公众有效参与政务公开的途径很少,对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不够广泛,未能有效激发社会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致使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深,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的公开措施不多,决策预公开科学性不够。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民互动交流。综合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微信和政府网站局长信箱、咨询投诉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借助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以公众高效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决策承办单位要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20220112临沂市应急管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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