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1、落实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现实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强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2016年12月,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作为新中国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纲领性文件,其中专门强调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2、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明确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法定化。“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迫切需要。
2021年初,我省烟台招远笏山金矿发生“1·10”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0 人遇难、1 人失踪,给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极大被动,在全国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代价十分惨痛、教训十分深刻。之后,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下,仍接连发生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1 月 15 日,滨州博兴盈鑫彩钢公司吊篮侧翻造成5人死亡,2 月 16 日,德州禹城富康蛋糕房火灾 造成7人死亡,2 月 17 日,烟台招远曹家洼金矿火灾造成6人死亡。这些事故均反映了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也给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敲了警钟。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虽然总体稳定,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的现状仍然没有根本改变。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时间节点非常敏感,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只有充分发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才能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促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格局的形成,从根本上消除安全监管责任盲区,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起草过程
2020年底,国年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对相关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作了明确界定。今年5月7日,省安委会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对省级部门的职责作了划分。文件印发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尽快出台我市实施意见,确保每个行业都有明确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力求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按照领导批示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征求和采纳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临沂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签后正式印发。
1、参照省文件框架。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原则上下一致、个别部门根据实际有所区别的原则,我市任务分工、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大部分与省一致。省文件共涉及53个部门和125个行业领域。《临沂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共涉及44个部门任务分工,明确了137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
2、结合临沂实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部门“三定方案”,对部分行业领域进行了划分和补充。有9个省部门我市未设置: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海洋局、山东煤监局、山东海事局、山东能源监管办、民航山东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一是删除了海洋服务行业分类。二是对8个省级部门涉及的行业领域进行了责任划分。
三、主要内容
1、压实市级部门单位工作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市委有关部门、社团组织及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2、细化市级部门单位任务分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三定”和政策文件,对44个市级部门单位列出了274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逐一进行了细化分解,涵盖行业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事故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对团市委、临沂军分区、武警临沂支队等8个单位,作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的表述。
3、明确各行业领域任务分工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衔接,明确了137个行业领域的市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单独制定附件表格逐一列明。结合临沂工作实际,一、专门明确了“租赁业”13个行业领域的监管责任部门。二、在参照省确定部门责任基础上,对省与我市不一致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归口、细化和补充,主要包括(饲料加工,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架线和管道工程建设,电力工程施工,机动车充电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木材加工,电信,航空运输,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商务服务业等)。
四、贯彻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安全理念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对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安全生产是重大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在实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严格对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相互配合、互为补充,从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惠民生、抓安全就是保大局的高度,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2、构建监管格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作用,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关系顺畅、相互协作的监管格局,为安全生产大局奠定基础。要坚持不越位、不缺位,分工不分家,既要在综合协调下落实安排部署,加强配合协作,确保各项任务顺畅落地;又要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断凝聚工作合力。
3、强化考核监督。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对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定期对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点评通报,督促其提交安全生产监管报告,组织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加大对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或发生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业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在进行事故查处过程中,应加大对因行业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力度,对有监管或没有监管、监管到位或监管不到位的,要区分处理,让“尽职免责”得到充分体现。
原文链接:http://ajj.linyi.gov.cn/info/1250/166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