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尊敬的郭玉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执法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范方案》,明确强化专家深入国家、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按照《关于持续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16号)要求,自2022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专家指导服务,其中我市临沭县被省安办选取作为重点县,并于2023年10月、2024年5月开展了2轮指导服务,从宣贯法律规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加快重点县监管力量建设、开展安全综合评价、选树标杆企业等5个方面,通过宣贯法律规范、深入事故易发环节开展排查整治、选树培育标杆企业等方式,有力提升了重点县安全治理能力。
对于代表提出的“虽然通过专家指导服务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但是部分企业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一定程度上干扰”的问题,我局结合实际,年初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合并检查事项,严格扫码入企,对列入市级执法名单的企业,当年度内不再列入县区执法计划,避免重复检查;对全市危化品企业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划分为A、B、C、D四级,对A类企业,原则上无事不扰,B类企业定期查,C类企业强化检查,D类企业挂牌督办,重点帮扶等级差的企业提升安全本质水平;制定统一的检查标准,要求专家按照“首次会+现场剖析检查+末次会”的工作模式到企业开展工作,对企业进行“把脉问诊、指导开方”,形成问题清单和分析报告,确保企业真正得到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运用“无人机”现场执法检查、危化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巡查等方式,减少检查频次,提升监管精准度,入企执法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应急执法“十不准”“十严禁”、廉政承诺等制度。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