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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03月30日 10:22

2020年,在省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临发〔2016〕26号)《临沂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政办字〔2020〕86号)等文件部署,着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党委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对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坚持从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在制定工作思路、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上,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台《临沂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工作制度》等文件,将集体讨论纳入局长办公会会议议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在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嵌入学法板块,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根据局领导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考核评价。

(二)坚持法治引领,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机构改革后,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临沂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细化党委、政府及32个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着力发挥市级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出台了《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市委书记、市长等市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为领导干部尽职履责提供了依据,有力推动“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制定了《临沂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逐条明确了市级领导责任分工和责任部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全力做好《山东省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破坏性地震部分起草工作,就地震部分内容提出草案法条26条。制定下发《进一步深化生产安全事故追责综合治理工 作方案》,2020年,对5家事故企业落实刑事追责、停产整顿、联合惩戒和督查评估综合治理四项制度,判处刑罚11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列入黑名单企业3家,关闭取缔企业2家,震慑警示效果显著。

(三)紧抓依法治安,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安全生产方面,去年1-11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8%和52.6%,连续26个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17年来首次。应急管理方面,打好一氧化碳防中毒、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防汛救灾硬仗,成功抵御沂沭河60年一遇的大洪水。常态化坚持季度执法评估,今年以来实现13个县区、19个重点领域、156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强化“全链条”执法,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5万家,责令停产整顿149家,关闭取缔156家。严格“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打非工作机制,查处非法窝点882个,采取刑事措施177人。严抓隐患整治“闭环式”清零,累计移交各类问题隐患39646项、整改35486项。创新“全要素”评价,完成非煤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等行业1026家企业的安全状况量化打分,分出“好中差”。严抓安全培训“全覆盖”考试,将全市9032家重点企业、31万名员工信息录入安全生产培训APP,累计完成37.4万人次考试任务,参考率、合格率均超过95%。突出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等三个重点领域,实施装备优化升级。按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要求,全市1047家安装、替换设备4420套。组建电话访问调查中心,随机访问企业一线员工,作为评价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重要依据,带动企业员工重视、监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市县乡企四级包保,全市13450名干部包保41个行业、25448家重点企业,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有力推动企业主责落实。推动行业自治,引导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建立“大手拉小手”工作联盟121个、参与企业3419家,推动企业“互帮互助、互查互改、共享安全”。

(四)落实三项制度,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实现了行政执法公示率100%、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率100%。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团队,聘请2名律师参与法制审核,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及时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及黑名单信息录入“信用中国”系统,对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重复执法和交叉执法,有效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配合省、市人大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问题解决。

(五)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新冠疫情期间,探索实施“远程视频”线上审查,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服务企业两不误。实施全要素许可审查,对“人、机、物、环、管”五类安全生产管理要素进行全面审核,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推进简政放权,委托下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批发许可等事项,切实方便企业办理手续。同时,加强对委托行政权力事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监管实效。

(六)深化宣教,积极营造应急管理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微博、微信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宣贯力度。扎实开展“一法一条例”七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注重以案释法,编制《临沂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收录国家、省市较大以上事故73起,用血的教训和严重的法律后果,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加强法治培训力度,在全市应急系统开展了《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专题学习活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精心组织集中学习教育、排查整治展示、安全宣传咨询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社会基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自觉提升法治素养。贯彻落实市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积极发挥“头雁”作用。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的关键,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级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等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凡属重大决策事项均经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在重大决策咨询、政策文件审核、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意见。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工作机制、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四)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自觉支持人大、政协、法院等依法依规履行职能,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临司发〔2020〕34号)等文件的规定处理行政案件。2020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均为100%。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典型案例,参加2020年度网上学法考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应急管理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为依法治安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待强化。二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缺少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等各业务领域的专业人员。三是普法工作创新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面对应急管理发展的新形势、确定的新任务,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开创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二是推进依法治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和行业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指导督促的作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完善法治制度。持续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完善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监督管理。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充实法治人才队伍,提升基层执法能力。综合运用执法信息化、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夯实社会基础。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结合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形成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格局。

特此报告。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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