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应急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应急函〔2022〕6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山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应急发〔2022〕9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和《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事故抢险救援、安全检验检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评价与认定、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路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的用户名: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县区申报人员申报路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应急管理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市直申报人员申报路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三、审核要求
本次评审材料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并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确保提报的申报材料填写准确,内容真实可靠,程序合规。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我市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17日。网上申报结束后,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需报送:《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系统生成,A3纸张双面打印,原件)。
报送地点:临沂市应急管理局人事科(兰山区北京路1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318室)
联系电话:0539-8387098
附件:1.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应急函〔2022〕69号)
2.《山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应急发〔2022〕9号)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