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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的公示

2022年12月30日 19:53

对照市纪委监委指出的第三轮“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市应急局举一反三,立足职责定位,补齐服务企业发展的短板,全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整改措施公示如下:

1.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提升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加大推进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力度,积极完善推广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和应用,推行网上申报,实现企业最多跑一趟的目标。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2023年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领导:刘 峰

2.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现场检查效率,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同时坚持把作风整顿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抓,紧盯服务企业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排查监管漏洞和制度缺失,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领导:朱建红、刘峰、周兆娜、曾庆猛

3.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经常性地深入服务企业,强化日常监管中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存在的困难,会同专家对排查的问题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并就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管理难点等进行技术指导,促进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

整改时限:2023年1月底前完成,并常态化开展。

责任领导:刘峰、周兆娜、曾庆猛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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