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办字〔2024〕44号)整改要求,现将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源头管控不到位。2024年以来,临沂市出现4天重污染天气,其中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2天。
二、整改目标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单位,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实施许可,有效管控批发量。科学布设零售店,积极引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合理进货,保持批发企业低风险库存状态运行。
(二)严查违规行为,强化打击震慑。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规经营燃放行为。
(三)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制作并播发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进行宣传,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四、整改情况
一是安全环保管控更加牢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了烟花爆竹全链条管控力度,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了大气和噪音污染。
二是打非治违取得积极成效。联合市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压缩了非法行为生存空间。
三是宣传教育深入人心。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明白纸”等方式进行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及安全“小知识”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守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了良好的管控氛围。
五、验收结论
2025年2月17日,市应急局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实验收。经核查,该项任务整改工作已完成,整体实现了整改目标,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539-8038917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13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