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挂教育训练科、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承担市安委办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四)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科(挂调查评估科牌子):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市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减灾救灾科(挂地震地质和灾害救援科牌子)。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防灾减灾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职责。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六)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定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专业救援队伍,指导县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较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七)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油气管道监管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九)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石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新闻宣传科牌子)。在立法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负责本市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市权限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十二)规划统计科(挂科技和信息化科牌子)。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