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参与本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评估以及本级政府应急救援演练。
(三)承担市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和事故隐患预警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应急值守和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级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分析研判工作。
(六)承担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参与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
(七)承担全市应急管理航空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市应急管理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试有关工作。承担应急领域专家队伍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九)承担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事项的访问调查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对相关行业、单位违反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应急管理重大执法活动,组织查处跨区域、跨行业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分工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二)参与拟订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购置计划及需求计划。
(三)负责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紧急配送工作。
(四)负责与各物资仓库和储备中心的协调联络工作,参与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
(五)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现场救援后勤保障服务。
(六)参与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