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参与本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评估以及本级政府应急救援演练。
(三)承担市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和事故隐患预警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应急值守和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级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分析研判工作。
(六)承担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参与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
(七)承担全市应急管理航空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市应急管理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试有关工作。承担应急领域专家队伍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九)承担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事项的访问调查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对相关行业、单位违反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应急管理重大执法活动,组织查处跨区域、跨行业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分工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二)参与拟订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购置计划及需求计划。
(三)负责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和紧急配送工作。
(四)负责与各物资仓库和储备中心的协调联络工作,参与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
(五)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现场救援后勤保障服务。
(六)参与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市防震减灾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参与编制、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承担对全市抗震设防工作的业务指导,配合抗震设防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承担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及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鉴定的辅助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御和防灾工作。
(六)承担全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承担地震舆情的研判、处置工作。
五、市地震监测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提供地震观测数据,为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提供服务。
(二)承担震情值守、全市震情和灾情速报、地震现场流动监测和考察工作,进行震后地震趋势研判。
(三)承担全市地震的震情趋势研究、会商、年度震情跟踪、地震前兆资料分析及地震异常落实任务。
(四)承担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及县(区)地震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