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432868081/ajj/2022-000005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2-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1-02-23   作者: 点击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29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李干杰

2021年2月7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山东省科学技术保密实施细则》等17件规章予以废止,对《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7件规章予以修改。修改的7件规章,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相关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pdf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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