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局,高新区安监办,沂河新区应急局,临港区安监办,市局有关科室,执法支队:
为认真落实省应急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市应急局决定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暨2023年全市第四次安全生产异地执法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市应急局成立4个检查组,由市执法支队各执法大队负责人任组长,市局危化科及执法支队各执法大队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任组员,从市级专家库中抽取1名专家(参加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具体分组详见附件1。
各县区异地执法采取“A查B,B查C,C查A”的方式开展检查,具体分组详见附件2。检查组组长由主检县区带队人员担任,执法组由主检县区选派的2名执法人员和受检县区至少2名配合执法人员组成。
各检查组组长负总责,执法人员主要负责查找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异地执法配合组主要负责配合执法、问题处置和执法保障,包括衔接企业接受检查、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取证以及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市局检查组专家主要负责检查企业:现场管理、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内容,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12月4日-12月20日,市局检查组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每个检查组抽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少于8家。
12月4日-12月20日,县区异地执法集中行动,全市成立9个异地执法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负责一个县区,检查不少于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在县区异地执法集中行动期间,各县区要自行同步开展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全覆盖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库区、库房及安全设施达标情况;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问题整治情况;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仓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整治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附件4)。
四、检查程序
检查前,各检查组要根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状况,研究确定检查重点和职责分工,并负责通过省执法系统制作《现场检查方案》,按执法程序经审核、审批同意后实施。
检查中,由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检查组组长介绍来意和要求。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制作《烟花爆竹专项异地执法检查问题记录表》(附件5),并经检查组、配合组双方共同签字后,按照“五个当场”制度要求进行落实。建立每日调度制度,自12月4日起,每日16时前,各县区异地执法配合组联络员向市执法支队报送《烟花爆竹专项异地执法检查每日调度表》(附件6)。
要贯彻落实《临沂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通知要求,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需要通过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扫码入企”功能扫描检查对象“企业码”,原则上扫码验证成功后方可开展检查工作,本项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
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规定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进行检查,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制作下达执法文书。检查期间,执法人员要携带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在召开启动会和反馈会、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或遇到紧急情况时,要进行全过程记录。
检查结束3日内,各检查组要将执法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以及《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附件7)报市执法支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本次异地执法检查,是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要求的一项重点工作。请于12月4日12时前,将执法外出执法骨干、本次执法集中行动配合组组长及配合组联络员(附件8)报市局。各县区应急局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检查各项保障工作。
(二)严格执法办案。各检查组要敢于动真碰硬,做到精准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家和配合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检查重点和执法标准。认真落实“五个当场”、痕迹管理、“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和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严肃办案。检查组提出立案处罚意见后,配合组要尽快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得随意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久拖不办。
(三)广泛宣传报道。各检查组、各县区要积极报道集中执法检查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支持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或重大隐患,又整改不力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意见和廉政纪律规定,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严格的执法手段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现场检查期间,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自身防护。要把廉政承诺作为必要环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五)执法检查闭环。本次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异地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请市局各执法大队及相关县区于2023年12月29日前在“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完成执法检查闭环工作。
请市、县应急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业务科室按照省应急厅要求,将查出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址:https://yhbzlx.mem.gov.cn/lhdlxjk-aj,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90-8080)。
市局总联络员:李文超 陈洪伟
公 务 邮 箱:yjzdbgs@ly.shandong.cn。
附件:1.烟花爆竹市局执法检查分组安排表
2.烟花爆竹县区异地执法检查分组安排表
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4.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5.烟花爆竹专项异地执法检查问题记录表
6.烟花爆竹专项异地执法检查每日调度表
7.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
8.各县区执法人员名单回执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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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市局执法检查分组安排表 |
检查组 |
组长 |
检查县区 |
第一组 |
徐 亮 |
莒南县、蒙阴县、沂河新区 |
第二组 |
叶龙飞 |
罗庄区、费 县、高新区、临港区 |
第三组 |
宁 军 |
郯城县、临沭县、沂水县 |
第四组 |
杨 成 |
兰陵县、沂南县、平邑县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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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县区异地执法检查分组安排表 |
检查组 |
主检县区 |
受检县区 |
第五组 |
郯城县 |
莒南县 |
第六组 |
莒南县 |
临沭县 |
第七组 |
临沭县 |
郯城县 |
第八组 |
兰陵县 |
平邑县 |
第九组 |
平邑县 |
费 县 |
第十组 |
费 县 |
兰陵县 |
第十一组 |
沂水县 |
沂南县 |
第十二组 |
沂南县 |
蒙阴县 |
第十三组 |
蒙阴县 |
沂水县 |
附件3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 |
主要排查内容 |
1 |
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库区围墙是否完整。 |
2 |
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设施和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 GB50161要求,是否建设应用安全监控系统。 |
3 |
库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定员、定量、定级标识。 |
4 |
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 |
5 |
是否私自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在办公区及周边废弃房屋内储存产品,是否将危险等级高的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是否购进或储存冒牌、超标违禁产品、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 物品。 |
6 |
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实际库存是否与系统登记库存一致。 |
7 |
库房内产品的码放是否符合GB50161和GB11652要求。 |
8 |
是否每天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保管人员是否定期对储存仓库及储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库房内温湿度等。 |
9 |
是否建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买卖合同台账。 |
10 |
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应资格。 |
附件4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 |
主要排查内容 |
1 |
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Q4128规定,零售场所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
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3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4 |
零售场所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2m。 |
5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大空"、仅限出口类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
6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 |
附件5
烟花爆竹专项异地执法检查问题记录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在县区:
企业地址: 检查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检 查项目 |
问题描述 |
法律依据 |
标准依据 |
是否重大安全隐患 |
问题提出人员 |
执法责任单位 |
执法处置意见 |
现场立即整改 |
责令限期整改 |
现场紧急处置 |
暂时停产停业 |
移交其他部门 |
简易 处罚 |
立案 处罚 |
其他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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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检查组人员签字:
属地执法人员签字:
《烟花爆竹专项异地执法检查问题记录表》
填写说明
1.本表是各县区异地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并明确执法处置意见后,进行书面记录的相关材料。
2.不得私自改变本表式样。本表一式两份,市集中检查组留存一份、所属县区应急局各留存一份(存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
3.“企业名称”是指被检查企业的规范全称(对照营业执照填写),不得填写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企业名称完全对应。
4.“企业地址”是指被检查企业的注册地址(对照营业执照填写)。
5.“检查时间”填写实际检查时间。检查跨日的,填写检查起始日至结束日时间。
6.“序号”填写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往下顺序填写。
7.“所属检查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体系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类、重大危险源管理类、危险化学品包装说明类、危险化学品登记鉴定类、安全生产备案报告公布告知类、安全生产违规用工类、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类、安全生产违法经营销售存放类、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安全生产其他类20种,所提问题要与检查项目相对应。此项为必填项。
8.“问题描述”要规范、准确、客观表述,确保问题问题内容一目了然。(1)不得使用“不规范、不健全、不到位”等模糊性词语表述问题,必要时可以举例说明。(2)同类型问题,要合并同类项,不得将同一类型问题拆分为多个问题。(3)每一个问题要保持相对独立,不得将多个不同内容的问题合并为一个问题。
9.“法律依据”是指问题所违反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填写依据必须准确、具体,要明确到条款项。
10.“标准依据”是指问题所违反的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性标准或者法律法规指向的规范性文件。违反标准规定的,应写明标准全称、标准编号以及违反的具体条文,规范性文件应写明文件全称,
11.“问题提出人员”是指提出该项问题的执法人员或者安全专家。一般情况下,只能是某一个检查人员,不能填写全体检查人员。个别情况下,如果多个检查人员确实都提出了同一个问题,可以填写多名检查人员。
12.“执法责任单位”填写负责跟进执法措施的市或县级应急局。若一项问题涉及多级的,要分别填写。如:一项问题需要责令限期整改和立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由X县应急局负责,立案处罚由Y市应急局负责,则“执法责任单位”栏应填写“X县应急局负责责令限期整改,Y市应急局负责立案处罚”。
13.“现场立即整改”是指当场能够完成整改的问题。如:要求未佩戴安全帽人员当场戴上安全帽。
14.“责令限期整改”是指当场不能完成整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改完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立案处罚的违法行为同时需要责令限期整改,暂时停产停业的问题也需要责令限期整改。
15.“现场紧急处置”是指需要采取现场紧急措施的问题,包括责令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等。
16.“暂时停产停业”是指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需要采取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暂时停止施工等的执法措施。
17.“移交其他部门”是指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属于应急部门职责权限范围,需要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置。
18.“简易处罚”是指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证据确凿,依法应给予警告或者对个人罚款5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问题。
19.“立案处罚”是指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依法需要通过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包括对个人罚款50元以上、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等情形。
20.“其他处置措施”是指除上述处置措施外的其他措施,如说服教育等。填写其他处置措施的,应另附表说明。
21.“集中检查组人员签字”是指检查组所有人员,即检查组组长、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都要签字。
22.“属地执法人员签字”是指县区负责具体落实的执法人员需要签字,不得少于两人。
附件6
烟花爆竹专项异地执法检查每日调度表
填表单位:第 检查组(xx县区检查xx县区) 填表时间:2023年 月 日
检查时间 |
企业名称、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名称 |
出动 执法 人员 |
聘请 安全 专家 |
检查 企业 数量 |
发现 问题 数量 |
重大安全隐患 |
现场立即 整改 |
责令限期 整改 |
现场紧急处置 |
暂时 停产 停业 |
拟立案处罚企业数 |
拟立案违法行为数 |
当场 简易 处罚 |
其他处置措施 |
下达 整改文书 |
移交其他部门 |
人次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项 |
项 |
项 |
份 |
项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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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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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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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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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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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本表自12月4日起开始报送,由检查组组长负责审核,配合组联络员负责填写。各项数据要依据《异地执法检查问题记录表》填写,所有数据为不累计数据,一旦报送,不得随意修改。2.注意表格之间的数据关系,所填数据要与《异地执法检查问题记录表》相互对应。3.发现问题数量包括现场立即整改和责令限期整改项问题。4.出动执法人员包括检查组全体人员、属地配合执法人员数量,以检查企业数量为次的统计单位。5.派出检查组和聘用安全专家以检查企业数为统计单位。6.拟立案处罚企业数和拟立案违法行为数是指一般程序的违法行为,不含简易程序违法行为数量。7.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是现场处理的一种措施,一般指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暂时停止施工等措施。8.现场紧急处置是指立即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使用某个设备设施或工具等。9.下达整改文书是指向企业下达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等整改类文书的总数量。
附件7
拟立案违法行为汇总表
填报单位: 第 检查组(xx县区检查xx县区) 填表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违法行为描述 |
违反依据 |
处罚依据 |
(拟)处罚金额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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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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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有关情况于检查结束之日起3天内报送。由配合组联络员负责汇总、梳理,要与《烟花爆竹专项异地执法检查问题记录表》完全对应,不予处罚的要另附函(盖章)书面说明原因。2.一个企业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均需实施行政处罚的,以企业为单位填写在一栏内,不需逐栏填写。
附件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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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执法人员名单回执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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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组组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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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组联络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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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执法骨干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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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执法骨干 |
注:1.郯城、兰陵、沂水、沂南、平邑、费县、蒙阴、莒南、临沭等9县区参加本次县区异地执法。2.兰山、罗庄、河东、高新、临港、沂河不需要报外出执法人员及配合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