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效能,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纵深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开展涉企执法问题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公开应急管理领域问题线索投诉举报范围和方式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执法不规范。违反法定权限和执法程序、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未执行执法廉政承诺制度、未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要求;执法检查未使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扫码入企等。
(二)执法不公正。机械执法、“一刀切”执法;过罚不相当、同案不同罚;以罚代管,只罚不管;过度执法扰企扰民等。
(三)执法不文明。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态度蛮横、粗暴执法,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相对人等。
(四)“第三方”损害企业利益。“第三方”机构假借应急管理部门名义推销产品;“第三方”人员违法违规提供信用修复“中介”服务行为等。
(五)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
(六)违法违纪。任性用权,吃拿卡要、变相接受企业好处、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等。
(七)其他问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损害企业利益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二、投诉举报电话
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539-838163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线索,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予以监督,投诉举报做到事实清楚(包括时间、单位和具体问题)、佐证充分,提倡实名举报。对反映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核实,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