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由于节日期间人员、车辆等流动频次加大,各类活动增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醒,阖家团聚、欢度佳节、勿忘安全,请各级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落实安全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安全过节。
一、做好灾害预警和风险防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遇有雨雪冰冻雾霾等灾害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突出抓好交通、燃气、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紧盯关键环节、重点企业,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注意居家生活安全。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在密闭空间内使用煤炉、燃气、炭火取暖、吃火锅和燃气热水器等,经常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是否安全。注意排查家庭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家庭用电保险装置完好,及时更换老旧线路,不乱拉乱接电线。长时间外出时切记断掉所有电源、燃气阀门。请勿在建筑物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堆放杂物或为电动车充电,停车切勿占用消防通道。
三、注意公共场所安全。参加各类公共活动时,请务必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和指挥。商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景区、客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保证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确保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灵敏可靠。在外住宿时要熟悉安全疏散通道,遇到火情时要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报警,并按照正确方法疏散逃生。
四、注意交通出行安全。节日出行前请做好车况检查,了解沿途天气情况,不开“带病车”上路,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驾驶。如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路面结冰时,务必降速、控距、亮尾,谨慎驾驶。途中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及时拨打110、122(高速公路上请拨打12122)和120电话求助。
五、注意景区旅游安全。春节在景区内游览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景区游览规定。进入景区,不要动用明火,不随便吸烟、乱扔烟头。不擅自攀爬无防护措施的山体,不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进入危险区域,经过危险地段不可拥挤。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
六、注意防范森林火灾。春节期间祭祀用火增多,大风天气多发,森林火灾隐患增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加强森林火险会商研判,落实森林防灭火措施,严格管控节日祭祀用火、取暖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加强防火宣传,做好巡护值守,遇有火情及时处置上报。公众要增强防火意识,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山林,不在林区和林缘等森林防火区内违规用火。
七、注意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及时做好安全提醒,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检查,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八、做好节日值班值守。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和信息及时上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备战准备,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前置救援力量,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