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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气体充装企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2012年07月13日 00:00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气体充装企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下载】

 

各县区安监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监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监局:
2012年7月13日上午8:35,沂水县氧气厂在氧气充装过程中一只在充气瓶发生爆炸,致使1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为进一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气体充装企业安全检查。各县区安监局要组织专门人员,必要时聘请安全专家,迅速开展辖区内气体充装企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气体充装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照《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 14194-2006)等标准要求进行操作;是否认真填写气瓶充装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表是否符合《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气瓶充装有关安全要求;评价报告指出问题是否整改落实。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县区安监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本次检查与执法密切配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当场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对没有严格落实上次专项检查中重点要求的气瓶充装检查记录的,一律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安排专人跟踪到底,直至整改落实到位。
三、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质监等部门作用。要积极与质监部门联系沟通,结合各自职责,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执法合力,解决气体充装企业多年积累的顽症陋习。
请各县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市局危化科。
 
 
 
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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