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确“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432868081/ajj/2020-000018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2-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我市明确“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

我市明确“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

2020-12-24   作者: 点击数:  

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破解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最后一公里”难题,我市借鉴有关经验做法,明确了“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

打非工作机制规定:县区、市管经济功能区是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的实施主体,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县区相关职能部门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行政强制等措施的责任主体,村居安全生产网格员是发现、上报本村居非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打非工作程序是:村居上报,村居基层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并制止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乡镇吹哨,各乡镇(街道)对自身排查发现及村居上报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立即采取行动,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采取措施,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上报给县区政府。部门报到,接到乡镇(街道)关于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报告后,县区政府按照联动响应原则,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部门应立即开展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场所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措施,并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打非工作机制的顺利开展,我市要求各县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打非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合理划分网格,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明确基层网格员“排查员、信息员、宣传员”职责,落实并提高网格员待遇。制定并完善工作调度机制、研判机制、考核机制、督查机制、通报机制和反向评价机制,督促县区直部门、乡镇、村居网格员切实履行职责,开展并落实好打非工作。我市把“打非”工作作为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打非”工作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约谈、问责,对因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从严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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