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临沂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依法治理为手段,紧抓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机遇,强化依法履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源头防控、强化改革创新,实现了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管理能力“两降一零一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常抓不懈,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局党组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抓组织领导。注重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局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抓,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要求落实到位。二是抓理论学习。局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抓制度建设。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定期研究法治工作议题,先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的通知》、《2019年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进一步严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细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内容要求,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干部6个方面、40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警示、通报、约谈、巡查和“一票否决”制度,打好督查问责“组合拳”,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县乡属地落地落细安全生产工作。在市级机构改革期间,配合市委编办在研究制定新的部门“三定”规定中,统筹对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重新调整确认,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划分更加清晰合理,减少监管盲区和职责交叉。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制度化。先后印发了《救灾应急规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规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会商研判工作规程》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处置能力。
(三)坚持依法治安,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1.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实施“四查四评五公开”执法评估。每季度对企业开展一次“双随机”检查、“啄木鸟”暗查,对防范CO中毒、防溺水等涉众型安全生产领域进行暗访抽查,客观真实评价企业、部门、县乡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评估结果向社会、县区、部门、市级领导公开,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方面力量。
2.防范化解应急管理重大风险隐患。坚持“严准入、快退出”,依法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危企业30余家。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959家工矿商贸企业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建立“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打非工作机制,累计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11个,移送司法机关124人。启动对企业“关键人”“明白人”“一线人”的验收考试,对全市257家重点高危企业的5万余名从业人员进行抽考,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聘请省级专家,对重点领域高危企业实行“过筛子”式“高手查体”,倒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能力。
3.打造“防抗救”全链条应急体系。及时调整“三委两办”综合议事机构,修订完善7类专项应急预案。统筹全市9支救援队伍、6362名专业队员,101名救灾专家,7995名灾害信息员,随时待命。出台了《2019年度临沂市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计划》,备齐备足应急物资。高标准建设市县应急指挥中心,打通直达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林场、水库、重点高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涉灾部门的视频会商、监测监控系统,实现灾害风险隐患可控、在控,工作部署“一键到底”。今年以来,成功处置了平邑县武台镇“5•3”一般森林火灾,牵头组织了千余人参与的“6•10”市级防汛抢险综合演练。众志成城、连续作战,打赢了9号台风“利奇马”防灾、救灾、减灾攻坚战。先后争取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000万,调拨省、市救灾物资13883件(套),救助困难群众12983人。充分发挥保险兜底保障作用,将全市台风灾害定损925.8万元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春雷行动”和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异地执法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采取果断措施,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6万家(次),发现问题 4.8万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132家,累计收缴罚款4752.92万元,位居全省第一。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三项制度”,对2家事故企业采取了停产整顿、刑事调查、联合惩戒措施。转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办法》,严厉打击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对2018年发生的5起事故、案件的问责落实情况延伸督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8人。
(五)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制定出台《行政许可重大事项联合审查工作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各业务科室、法规科室、许可科室、法律顾问及专家等相关人员集体审查重大事项,发挥集体智慧,共同把关、共同决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确保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行使行政处罚权。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在更广领域和更多工作环节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有效预防行政风险。2019年我局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148件;代理行审案件6件,强制执行案件7件,涉案金额近300万元;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4件;审查事故调查和事故报告5起;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3起。
(六)坚持执法监督,全力推动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调查取证管理,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均通过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对4家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撤销依法进行听证,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48起,对53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组织了集体讨论。二是适时开展案卷评查。前三季度从全市490宗安全生产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107 宗,采取分组评查、循环复查、集中复核的方式,最终评出一类案卷67宗,实现了查找问题、纠正不足和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三是强化外部监督效能。积极办理回复3件人大代表提案,10月9日,我局在市委人大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对市民热线、行风热线、群众来访等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举报及热线投诉236件,办结率为97%。
(七)坚持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健全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对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完成了《临沂市应急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共确认市级权力事项352项。二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认真执行 “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把随机检查作为执法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编制完善“两库一单”,全面推进阳光执法,杜绝任性执法。
(八)注重实效,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法制教育。7月初,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一法一条例”学习活动,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8月中旬,开展为期一周的全市应急系统执法人员轮训,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140余人参加。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融入执法全过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2019年,围绕 “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咨询日、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先后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册,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依托 “安全临沂”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方式及时进行法治宣传报道,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截至目前,共发布法制宣传信息1556条,微博1147条。近期正在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通过先进典型人物引领带动,进一步激励全市应急管理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2019年,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在人、财、物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投入。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继续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学习和培训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二是进一步创新、丰富普法宣传教育手段,提高法律教育效果;三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