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432868081/ajj/2024-00000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1-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1-19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作为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首要任务,制定学习贯彻实施方案,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制定并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服务安全发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提升。印发《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工作实施细则》,逐项细化量化审查内容、审批标准、审查要点。强化行政许可一网通办,推动材料审查“部门核验、网上查证”等“免证办”模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服务方式,提升网上办理深度。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许可证76件,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管理合格证76614人次。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对照行政权力事项逐一梳理,制定了《临沂市应急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依法履职,着力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局党委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并严格落实《临沂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临沂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细化规范法制审核流程,监督依法行政。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6月份、11月份两次组织政策法规集中培训,通过组织执法案例学习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活动,详细讲解办案过程及注意事项,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存在的问题不足:一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广度不足,运用理论知识切实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深,对新变更的法律法规掌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不强,组织本系统全体人员开展法治培训的频率不高,宣传手段不够多元。三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监管点多面广,风险管控难度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推动重点工作法治化。召开专题会议,带头研究制定《临沂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对全年普法工作作出部署规划。代市委、市政府两办起草并出台《以明责履责问责为牵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通知》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工》,细化部门监管、行业协调、执法检查等8个方面安全责任,梳理明确8种新业态安全责任,压实责任链条。

(二)严格依法开展执法。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十不准”“十严禁”制度》,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广“互联网+执法”、“执法+专家”式执法,“说理”式执法,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帮助企业查找隐患,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三)全流程督促协调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带头研究提报《临沂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聚焦主责主业,两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围绕落实分级分类执法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临沂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从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涉企服务、健全沟通机制、加强监管效能等4个方面细化17项工作措施。

三、《临沂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走深做实。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把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纳入党校入学测试内容,加强全市党员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素质。常态考核评价市安委办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考核,完成覆盖15个县区(开发区)的进驻式安全生产巡查,累计抽查生产经营单位1033家次,用好警示约谈、公开通报,传导压力、推动工作。三是精准暗访督导市安委会建立暗访检查工作制度,完成建筑施工、消防等7个领域的“双周暗查明访”,精准指导责任单位整改隐患。对2021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评估,推动整改措施、问责处理到位到人。

(二)补齐自然灾害防减抗救短板。森林防灭火方面。将市森林火灾预防指挥部并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公布明确16项工作规则、8项运行机制和30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统到底,提升运行效率。研究制定24项重点工作任务,带头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桌面推演,标本兼治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指导13个县区统一编制“一山一案”森林火灾扑救指导手册,将预案细化到每一个林区、山头、地块。11月8日,全省森林火灾紧急拉练在我市组织开展,拉动28支队伍2100余人,检验了市县乡协同作战及时响应能力,省森防指通报情况,推广临沂经验。防汛抗旱方面。制定《临沂市汛期应急“叫应”机制(试行)》,明确了暴雨、台风、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响应启动后的叫应责任分工、工作程序,明确了“叫应”方式和范围,进一步打通应急响应“最后一公里”。汛期有效应对了9轮强降雨和台风“杜苏芮”过程。

(三)加快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深化落实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生产安全事故、防汛抢险、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6个市级演练,建设完成162处基层应急消防救援站。投入2440万元专项资金,购置大型应急指挥车1辆、投弹无人机作战单元2套。13个县区建成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达到国家规定的储备标准。全市建设完成37处直升机停机坪,提升了航空灭火能力。建设生态林监控597处,新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点位112处,提升了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联合市委党校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应急处突能力暨安全理念提升专题研讨班,有力提升了干部队伍专业素养。

(四)精准防控重大生产安全风险。一是紧盯重点环节抓防控。预防高处坠落方面,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点,抽查企业1.68万家,查治隐患5652项。电气焊作业方面,全市累计摸排电气焊设备1.2万台,电气焊持证人员1.03万人。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创新扫码登记作业管理制度,212家工贸企业、2300余处有限空间落实“赋码管理措施”。全省工贸行业“三化改造”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典型经验观摩会在我市召开。二是紧盯重点领域抓防控。通过隐患大数据梳理分析,结合季节特点、行业规律、外地典型事故等情况,每月形成一期风险研判报告,累计向部门、县区发送“定制版”风险提示函33份,提出针对性防范建议,指导各单位有的放矢化解风险。三是紧盯重点问题抓防控。开展为期两年的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成立由书记、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5大体系、实施8大工程,落实标本兼治52项重点工作。全市6个化工园区均制定“一园一策”整改提升方案,其中4个综合化工园区通过D级评审复核。全省危险化学品“八抓20条”创新举措暨安全文化建设现场培训观摩会在我市召开。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健全执法监督机构,加强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力度,打造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企业回访调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二)强化涉企安全服务。深化落实《临沂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推动“柔性执法”、“预告式执法”、信用修复、企业联系点等制度落实,服务引导企业提升抓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有关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深入推进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以考核为抓手,加强委托行政权力事项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强化执法普法衔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执法与普法衔接提升行动,采取“说理式”执法、明确问题整改标准、举办执法宣讲教育、“六送”惠企助企和通报典型执法案件等措施,切实促进执法与普法衔接,有效提高执法效能,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四)探索推进非现场执法。建立监管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规范非现场执法程序,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不断总结试点单位的非现场工作经验,将成熟的工作做法及时向全市推广,尽快实现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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