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临沂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ajj.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职责,局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及省政府规章。
(三)政府公文
主要包括:市政府制发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文件,以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员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及市应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划、专项业务工作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包括综合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执法监察、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以及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
(五)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行政权力的事项、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权力运行情况。
(六)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干部选拔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七)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各类工作公告、公示。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市应急局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ajj.linyi.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档案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ajj.linyi.gov.cn。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539-8321234
传 真:0539-8382735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539-8321234
传 真:0539-8382735
电子信箱:yjbgs@ly.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9-8038570,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76000,接待投诉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