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临沂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正文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行风热线

2016年03月12日 00:00

2016-3-12

 

主持人:各位听众和观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欢迎收听收看由临沂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和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今天是市安监局的上线时间,今天来到直播间接听热线,为大家服务的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瑞文。陪同王局长来到直播间为大家服务的,还有矿山监管科科长杨善明和危化品监管科科长李润前,欢迎朋友们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参与我们的节目,就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与王局长在线沟通和交流,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有请王局长。王局长,您好!

王局长:主持人好!听众和观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

欢迎大家参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风热线节目,真诚地希望各位听众、观众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主持人:好。首先请王局长向大家反馈一下上期节目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落实情况。

    王局长:好的。在 112行风热线节目中,共接听群众电话8个,其中需调查落实的5个。下线以后,我局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下面向大家反馈一下具体的落实情况。

    1、关于兰山区刘先生反映“临西九路与育才六路交汇处翔顺石化加油站没有手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下线以后,兰山区安监局迅速安排监察大队兰山中队前往现场进行了查处。

    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存在无证违法经营的现象。另据了解,该站也被列入2015年市经信部门牵头整治非法加油站的名单。

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对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当事人表示在取得手续前,绝不再从事经营。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关于兰陵县袁先生反映“在矿厂井下干活,得了尘肺病,去济南鉴定职业病需工作地开具工作证明,矿里不给开,能否协调”的问题。

1 19 ,我局职业健康科及兰陵县安监局工作人员,约请反映人、涉事单位济钢集团石门铁矿分管负责人孟某以及工程队负责人曾某进行了当面调查和调解。

据调查,反映人系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工人,2013年起跟随项目部在济钢集团石门铁矿从事采矿相关作业,直至20159月职业健康体检时发现异常。由于2015年下半年项目部负责人自杀身亡,项目部解散,工人劳动合同等档案资料去向不明,双方均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鉴于目前反映人与用人单位劳动从属关系仍存争议,我局工作人员向反映人详细解释了职业病鉴定有关流程和材料要求,并建议其先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反映人表示同意。兰陵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和石门铁矿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力配合,并于119日当天下午陪同反映人共同到县人社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3、关于兰山区李先生反映“朱保镇铁路路西有家加油站,条件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下线以后,兰山区安监局监察大队义堂中队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过多次调查,群众反映的加油站位于兰山区义堂镇铁路以北,有4台加油机和4个地下储油罐。经检查,该站现有《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铁路南中纬路西油电站项目规划选址的函》1份,无建设、成品油经营等手续,属非法经营。现场检查时该站已停止经营。执法人员已要求其在未取得经营手续之前禁止经营,如若发现经营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4、关于兰山区王先生反映“多年来临西十一路化工市场东边仓储区,普遍存在危险化工原料混放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下线以后,我局安排危化品科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落实。

经调查,鲁南化工市场仓储区2006年建设,总面积1万余平方米,当时没通过安监、消防等部门验收,属于临时库区。鲁南化工市场建好后,由于没有配套的危险化学品仓储库,很多化工原料及一些危险化学品散落存放在周边民房及小仓储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鲁南化工市场在库区南侧专设两排库房,大约4000平方,用于存放化工原料及一些危险品,多年来一直存在混放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责成鲁南化工市场停止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并对已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妥善处理。

为彻底解决危险化学品存放问题,林丰市场开发集团在大山路与工业三路交汇处建设了一处80亩的危险化学品仓储区,现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危险化学品仓储区投入使用后,将对现库区存放的危化品进行清理、转存,从源头上解决储存问题。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5、关于河东区王先生反映“郑旺镇东张庄村液化气站后面开了家幼儿园,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的问题。

下线以后,河东区住建局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测量,经测量,储罐外壁至幼儿园的外墙距离为50米,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的45米要求。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主持人:近期我市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动员大会,特别是在开年之际召开这样一次会议,对于今年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局长:好。23日下午,我市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动员大会,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林峰海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张术平市长就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规格之高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领导先后发言,3个县区、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先后表态发言。市委各位常委,市府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分市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出席了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显示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主持人:先请您介绍一下林峰海书记的讲话精神好吗?

局长:好。林书记在讲话中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指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调要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坚决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要坚决落实三个责任、四个不漏三个责任就是: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加大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投入,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落实安监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实现部门联动;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监督检查、信用挂钩、严管重罚、公开曝光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个不漏就是:安全生产排查要一个不漏,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隐患登记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安全隐患整治要一个不漏,结合临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尊重专家意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到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个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状要一个不漏,层层签订责任状,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营造不落实就过不了关、落不实就交不了差的环境和氛围。安全生产培训要一个不漏,结合工会系统查保促活动,加强关键人培训,实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林书记要求,要加强领导,细化目标,强化监督检查,纳入大督查范围,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将工作任务具体化、项目化,加大考核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主持人:张术平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哪些部署安排,请您介绍一下。

局长:好。张市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坚持标本兼治,树立问题导向,在治标上打好歼灭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在治本上打好持久战,确保长治久安。要求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一要全面清理整顿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停产整顿措施,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彻底治理矿山采空区。二要从严管控危化品行业,严格化工项目准入,运用安全环保节能手段,倒逼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彻底排查整改商城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四要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联合执法,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五要抓紧抓好建筑工地安全防范,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搞好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棚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监管,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六要统筹抓好涉氨制冷、特种设备、校园安全、食品药品、森林防火等各行业领域的安全治理,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张市长强调,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关键环节,落实重点防范措施。坚决落实关停并转措施,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健全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科技手段监测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工商贸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等级台账,实行销号整改。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年底前形成覆盖广泛、管理规范、部门共享、市县乡三级联网的信息化体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推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主持人:目前“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如何,请您介绍一下。

局长:好的。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后,市安委会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机构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方案要求,每月制定一次工作配档表,安排各行业、各部门轮流不间断进行检查和明查暗访。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检查组7804个,对5542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排查,发现一般隐患64029项、整改46472项,整改率72.58%。共立案1880起,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施工1233家,暂扣、吊销证照或资格证书538次,提请关闭企业61家,行政拘留34人,罚款1688.98万元。通过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宣传报道正面典型906家次,安全隐患公开曝光243家次。完成摸底企业47135家,发现隐患37197个,整改30497项,整改率为81.99%。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近日《临沂日报》等我市几家主流媒体分别刊登了部分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其责任人的名单,请您谈谈为什么要公布这些名单?

局长:是的。2月中旬,我市临沂日报、沂蒙晚报和鲁南商报等主流媒体分别刊登了《关于公布我市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含基建)名单的公告》、《关于公布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停产企业名单的公告》和《关于公布我市烟花爆竹生产退出及批发企业名单的公告》共3个公告,这是市安委会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组织进行的,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公布相关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政府监管人员、部门监管人员、监管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其中,公布的28家非煤矿山企业已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停产整顿,未经复工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或建设;公布的37家危化品企业(项目)是尚达不到试生产重启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停产企业,这些企业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恢复试生产;公布的烟花爆竹企业名单中,有5家企业属生产退出企业、27家属批发企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我们将予以严厉查处。

主持人:为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我市还加强了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局长:好的。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和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223日,市安委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宣传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撑。

本次宣传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大检查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时间从21日持续到1231日结束。各阶段根据工作实际,各有侧重地进行宣传,特别突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媒体曝光等,公布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和安全隐患。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制定检查采访配档表,明确检查日期、检查部门、检查内容,同时通知市级媒体选派记者跟踪报道。分别在临沂日报头版,市广播电视台《临沂新闻》栏目以及其它电视频道、广播频率,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的重要版面开设《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专栏,刊发行动有关新闻。组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多个话题与网民互动,提高宣传广度与热度。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主城区交通干道、重点企业等位置设置宣传牌或宣传标语等,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舆论氛围。

主持人: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市贯彻落实情况如何,请简要介绍一下好吗?

局长:好的。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去年年底,最高法、最高检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做出17条解释。我市收到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释〔201522号文单行本和挂图发放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将文件转发到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23日,在全市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动员大会前将单行本和挂图发放到各县区。目前有8个县区已邀请法院专家对安监岗位人员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学习,其他县区列入领导干部和安监系统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同时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也将其纳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内容。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已印发解释宣传材料43500份,发送短信50000条,编辑宣传信息26篇,开辟专栏2个,制作播放公益广告5条,发放警示教育光盘200份,组织宣传培训班40期,培训1900余人。

主持人:去年年底,省政府颁布施行了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请您简要谈谈出台这个规定的目的。

王局长:好的。2014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基层政府属地监管的管理体制,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从近期发生的一些事故来看,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反映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不到位是主因。2013年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第260号令),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了规定,但对于建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法》的制度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实现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统一,出台这个《规定》十分必要。

主持人: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规定》的具体内容。

王局长:好的。《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主要确立了十项制度

(一)确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的“三个必须”和“三个负责”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属地监管和分级监管”原则。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

(三)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岗双责”制。

(四)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七项职责。一是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四是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五是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是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七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确立了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六)明确了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七)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

(八)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职责。

(九)设定了保障行政责任制落实的三项监督措施。

(十)设定了行政责任制未落实的三项责任追究措施。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一种意识,更是一种责任,我们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共创平安,共享和谐。感谢收听收看,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会!

 





上一条: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行风热线 下一条: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行风热线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