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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行风热线

2016年07月12日 00:00

2016-7-12

 

主持人:各位听众和观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欢迎收听收看由临沂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和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今天是市安监局的上线时间,今天来到直播间接听热线,为大家服务的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海山。陪同汤局长来到直播间为大家服务的,还有矿山监管科科长杨善明和危化品监管科科长李润前,欢迎朋友们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参与我们的节目,就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与汤局长在线沟通和交流,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有请汤局长。汤局长,您好!

汤局长:主持人好!听众和观众朋友们早上好!欢迎大家参加我局的行风热线节目,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好。首先请汤局长给大家反馈一下上期节目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落实情况。

汤局长:好的。在上期行风热线节目中,共接听群众电话5个,其中需调查落实的2个。下线以后,我局对这2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下面向大家反馈一下具体的落实情况。

    1、关于沂水县张先生反映“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后未发放工资”的问题。

下线以后,我局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烟花爆竹企业是沂水县安泰花炮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560号)要求,该企业已于去年1231日全面停止生产,并退出烟花爆竹生产行业。目前,该企业停产退出后剩余的半成品和危险物料尚未清理、销毁完毕。根据上述有关文件要求,企业退出后必须把剩余的烟花爆竹半成品和危险物料清理、销毁完毕并经验收通过后,才能向企业拨付补助奖励资金。目前,省补助奖励资金已拨付沂水县财政,但由于该企业还没有处理完,所以不能拨付给企业。

关于反映人反映“企业补助奖励资金未到位,所以没有资金发放工人工资”的问题。企业补助奖励资金是否到位与未发放职工工资没有关联,企业欠付职工工资属劳资纠纷,反映人应与企业协商解决或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我们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表示理解。

    2、关于临港区一群众反映“坪上镇坪上三村白云石矿挖矿把路挖断了”的问题。

下线以后,临港区安监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

经调查,20105月,临港区对坪上镇三村的白云岩矿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的矿山企业为莒南县坪白石粉有限公司。群众反映的路段是老坪壮路的一处路段,位于该企业的开采矿区内,该企业对此处矿山拥有采矿权。虽然该路段已经废弃,但因当地部分群众希望能够继续通行,所以企业就未实施封堵,也没有挖断,部分车辆仍然从该路段通行。路侧因开采形成较深的矿坑,所以通行此处比较危险。另外,新坪壮路已于2010年建成通车,为安全起见,车辆最好从新坪壮路通行

执法人员在调查落实的同时,及时协调企业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对相关问题作了解释说明,对新坪壮路坡度较大、通行较困难等问题商定了解决的办法。企业表示,尽快对该路段进行封堵,同时设置封堵说明和通行提示牌,引导车辆绕道行驶。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反映人对落实结果表示理解。

    主持人:“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借此机会,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活动总体开展情况。

汤局长:好。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市按照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一是开展了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分别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制冷等952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对话活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话8500余人次。

二是616日在临沂长途汽车站举行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34个安委员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87块,设置警示教育片播放点7处,发放各类安全宣传材料近24千余份。活动当天,各县区累计开设专版专栏41期,发放宣传资料近20万份,设置各类展板7207块,标语1020幅,接受群众咨询82703人次,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300万余条。

三是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培训、讲座87期,教育培训45千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75场次,参加人数4万余人次;全市领导干部和安监人员走访企业675家次。

四是深入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共派出检查组211个,检查企业7244家,查出隐患15455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企业4家,停产停业整顿企业79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32处,立案查处3家,强制拆除9家,下达执法文书1220份,行政处罚159.08万元。

五是开展了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全市累计共组织开展各种应急救援演练1660余次,动用装备2万余套,参演人数达7万余人,观摩人数达8万余人。

六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举办了“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以“守护生命·平安临沂”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第九届“劳动之星”特种作业技能竞赛以及“平安行·你我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小手拉大手”等群众性活动。

另外,还开展了中小学生安全主题征文活动、媒体集中宣传活动等,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主持人:据了解,近日我市在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汤局长:好。628日,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应急救援指挥演练现场会在湖北武汉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沛廷代表我市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左市长就平邑“12·25”玉荣石膏矿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案例作了交流发言。左市长详细介绍了此次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抢险救援过程,并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与分析。左市长的发言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这次救援,可以说情况十分复杂,难度大、风险高。参加救援的各级各有关单位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千方百计救人、千方百计防范次生事故”的原则,精准研判形势,制定实施了打通5条生命救援通道(井下3条、井上2条)的方案,克服事发矿区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巷道持续塌方、井下涌水量不断增加等重重困难,化解了种种险情,在事故发生850余个小时后,把被困井下的4名幸存矿工通过大直径救援钻孔成功救出。

这次救援是我国首例大直径钻孔成功救援案例,也是世界上除美国、智利外的第三例,创造了我国矿山事故救援的范例,在矿山救援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主持人:近期市领导对我市汛期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导,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汤局长:好。62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沛廷带领市安监、国土等有关部门到平邑县对我市汛期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导。督导组实地查看了汶泗路卞桥段封堵现场、保太镇蒙西路封堵现场以及保太镇万庄村搬迁避让现场。在万庄村搬迁避让现场,督导组与村民进行了交流,详细了解了村庄搬迁避让以及警戒设置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查看了搬迁新村居民楼设计图纸。

督导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汛期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抓实。要加强采空区域的现场管控和监测,对危险区域以及影响区域全面实施管控,在涉及区域设置隔离措施,严禁人员进入,同时做好采空塌陷影响区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气象的预报预警工作。要做好群众搬迁避让工作,要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尽快完成搬迁工作。要加强采空区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机构出具的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隐患。要加快采空区搬迁区域的新村建设,在完成新村选址的基础上,加快新村的施工建设,及早让搬迁村民入住。

  主持人:近日我市举行了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局长:好的。630日,临沂市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在兰陵县会宝岭铁矿举行。国家安监总局一司、省安监局以及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观摩了演练。

本次演练模拟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因受强降雨影响,山洪爆发,因排水管涵堵塞,库内水位迅速上升,出现局部漫坝、溃坝险情开展演练。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抢险措施,县、市相继启动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救援。各参演单位接到指令后先后赶赴现场,迅速投入救援,成功完成救援任务。整个演练活动组织有序,行动迅速,场景真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主持人:据了解,今年我市正在做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建设,请您谈谈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局长: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今年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创新性、基础性工作;是系统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问题,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必须坚决持续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对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广大企业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认真地参与并开展好这项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增强抵御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

主持人: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局长:好。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我市总的目标是利用3年时间,到2018年在全市各行业企业建立起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今年的工作计划是:9月底前,全面排查企业风险点,形成“一企一册”,并编制重大安全风险“一市一册”、“一县一册”;到今年年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40%的企业,建材、机械、轻功、纺织等行业40%的规模以上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火力发电和民爆生产等行业领域20%的企业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迅速贯彻落实好这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我局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一是全面部署。市局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做出总体部署和要求。各县区按照市局要求也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构。二是选拔标杆企业。根据省局制定的遴选条件,结合我市产业结构,优中选优,确定了23家企业为省级标杆企业。三是初步排查风险点。全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风险点,严格分级备案管理,共上报“一企一册”企业828家,风险点3374,其中一级风险点32个,二级风险点43个,三级风险点701个,四级风险点2598个,在全省进展较快。

为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工作,78日,我局又召开了全系统两个体系建设推进视频会议,总结了各县区、企业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查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取3家省级标杆企业介绍了各自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思路,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监督、督促和指导,确保这项工作按既定计划持续推进。

主持人: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采取了哪些措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汤局长:好的。6月份以来,我市短时强降雨天气也明显增加,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大。为确保汛期安全,市安监局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危化品领域,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氰化钠生产、经营企业和涉及硝酸铵的复混肥生产企业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罐区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开停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领域,5月中旬开始,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巡查、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领域,7月初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防水防潮工作,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通风降温制度,加强安全设施检查维护。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点“三严禁、两关闭”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分包转包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除此之外,我局还加强灾害天气提前预警预报工作和应急值守工作。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及时向各部门、各企业发布预警通知,提出防范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值班制度,局里每天都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实行严格交接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 24 小时带班制度,如发现重大险情及时进行处置。

主持人:据了解,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印发了《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在非煤矿山领域强制推行6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

局长:好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27日下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针对非煤矿山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环节,强制推行6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方案》指出,要全面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要开展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要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方案》要求,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12月底前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乘载人数30人及以上的提升罐笼,必须将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提升用钢丝绳除外)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报告报送安全监管部门;所有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7月底前配齐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12月底前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三等及以上等级的尾矿库,必须进行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主持人:近日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正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

汤局长:好。67日,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正案)》(省政府令第303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修正案)》对原《规定》的修改共有十七条,主要修改内容有:

  (一)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责任。一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十项职责;二是规定了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三是完善了安全总监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增加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治理方案,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督办,督促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规定(修正案)》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的有关内容。

  (四)完善了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了发包、出租单位对整体项目、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范围。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一种意识,更是一种责任,我们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共创平安,共享和谐。感谢收听收看,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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