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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行风热线

2016年09月12日 00:00

2016-9-12

 

主持人:各位听众和观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欢迎收听收看由临沂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和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今天是市安监局的上线时间,今天来到直播间接听热线,为大家服务的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海山。陪同汤局长来到直播间为大家服务的,还有矿山监管科科长杨善明和危化品监管科科长李润前,欢迎朋友们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参与我们的节目,就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与汤局长在线沟通和交流,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有请汤局长。汤局长,您好!

汤局长:主持人好!听众和观众朋友们早上好!欢迎大家参加我局的行风热线节目,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好。首先请汤局长给大家反馈一下上期节目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落实情况。

局长:好的。在上期行风热线节目中,共接听群众电话6个,其中需调查落实的3个。下线以后,我局对这几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下面向大家反馈一下具体的落实情况。

1、关于兰山区王先生反映“工地塔吊距离本人房屋太近,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下线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鉴于该问题属建筑领域安全问题,我们及时向市住建部门发去了《转办函》,请市住建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市住建部门于822日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落实。经调查,该工地为临沂市华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花园小区三期项目。当时塔吊已经安装完毕,安装时已经加装了旋转限位装置,吊运材料时不经过居民住宅上空,施工单位承诺不会对反映人的房屋构成安全威胁。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反映人对落实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

     2、关于罗庄区王先生反映“高新区罗西街道圣极设备制造厂航吊没有起吊高度限位器,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下线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然后会同“马上就办直通车”记者一起,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

经调查,该企业是专业生产化工机械和压力容器的厂家,车间内有多部航吊车(桥式吊车)。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询问了两位现场操作人员,操作人员表示,现在这些航吊车的限位器和刹车装置都齐全,工作正常。工作人员随机选取了一部航吊车请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演示操作,经观察,航吊车的限位器和刹车装置运行正常。另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在两个多月之前,质监部门对该企业的航吊设备进行了检测检验并颁发了合格证书。

在现场,我们电话联系了反映人,把现场落实的情况向他作了反馈,反映人对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3、关于郯城县孙先生建议“对户外水上游乐场加大安全监督”的问题。

下线以后,市安委会办公室草拟了《关于开展水上娱乐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发市质监、旅游等部门征求意见,然后正式下发各县区、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求立即组织质监等相关部门,对游船、水上滑梯、水上乐园等各类水上娱乐项目和设施进行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并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到目前为止,已有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查完毕并上报情况,该区组织安监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对临沂皇山沂河水上世界游乐场所进行了专项综合安全检查,共查处安全隐患7条,分别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其他县区正在检查当中。

    主持人:近日,市委林峰海书记对市安监局执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请您介绍一下林书记的批示精神好吗?

汤局长:好。前段时间,我们市安监局先后开展了两次全市安全生产县区间异地执法互查活动,目的是切实解决原来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抹不开面子,行政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以及企业整改不力等问题。其中,5月份,我们采取每个检查组由1个异地执法互查组为主导,同时配备1个当地执法陪检组加1个安全专家组的“12”执法模式,和A县查B县、B县查C县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异地执法互查活动,共查出隐患4076条,立案22起;7月下旬,我局又继续采用县区异地互查的方式,开展了执法回头看检查活动,对前期执法检查查出的隐患杀了一个“回马枪”,对隐患不整改的实行零容忍、严处罚,共立案68项,处罚181.38万元,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局将这项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呈报给了市委。826日,市委林峰海书记在我局呈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对我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林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抓好安全生产要做到三硬:第一,打铁先得自身硬,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攻坚克难的队伍建设必须抓好;第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措施必须得硬,严查严管是对企业真正负责,不能有任何含糊;第三,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决心、意志和措施必须要硬。只要全市上下真抓实干,动真碰硬,就一定能够把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希望你们总结经验,鼓足干劲,一抓到底,取得更大成绩。”

    林书记的批示,既是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指导,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林书记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到“三硬”,积极作为,全面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近日我市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及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的工作部署好吗?

汤局长:好。830,我市召开了遏制重特大事故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全省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市政府马崑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遏制重特大事故是从国家层面部署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是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核心,也为我市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彻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机遇,让我们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到了工作的抓手。718日全省遏制重特大事故电视会议后,85日,市政府张术平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全省遏制重特大事故电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830日我市召开了这次遏制重特大事故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动员会议,印发了《临沂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4个方面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一要强化源头治理,狠抓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二要加强风险管控,扎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三要抓好隐患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四要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特别是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安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最大限度减少重特大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

主持人:请您简要谈谈我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面的工作情况好吗?

汤局长:好。今年我市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试点市。为推动工作开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我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从总体目标要求、重点整治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我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印发了《临沂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负责人为召集人,发改、经信、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联络与推进工作。

830我市召开的遏制重特大事故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动员会议又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握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严把关口准入,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批非煤矿山项目;抓好四评级这一关键环节,全面摸清现状,并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标准、加强技术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改进提升,力争3年内完成转型升级任务。二是要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技术力量雄厚的大型矿业集团兼并重组小矿和小矿之间整合重组,鼓励专业化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矿山。积极用好财政、土地、就业等优惠政策,鼓励矿山企业就地转产。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把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大快严行动,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主持人: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市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局长:好。从全市来说,我市的总目标是,到2018年全市各行业企业建立起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今年的工作计划是:9月底前全面排查企业风险点,达到“一企一册”,并编制重大安全风险“一市一册”、“一县一册”;到今年年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40%的企业,建材、机械、轻功、纺织等行业40%的规模以上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火力发电和民爆生产等行业领域20%的企业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今年上半年,我局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确定了23家省级标杆企业,初步排查了风险点并严格分级备案管理。78日,我局又召开了全系统两个体系建设推进会议,总结了工作情况,查摆了问题,选取3家省级标杆企业介绍了经验,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思路,提出了要求。728日至8月底,我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行业以及职业病危害方面两个体系建设的推进会、培训会,通过参观、宣讲、培训等多种方式,把标杆企业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同类企业中,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市两个体系建设步伐。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这项工作按既定计划持续推进。

主持人:近日,省安监局对我市两个体系建设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等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督查情况。

汤局长:好。912日,省安监局赵卫东副局长带领督查组来我市,重点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及采空区、尾矿库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情况,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非煤矿山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相关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非煤矿山两个体系建设标杆企业专项实施指南制定及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两个体系建设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对我市的一些亮点工作将在全省进行推广。对下一步工作,督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督促企业立足企业实际,发动职工全员参与,对全部岗位进行风险辨识;标杆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要加大力度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以被确定为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试点市为契机,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等手段,先行先试,综合施策;各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向前推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主持人:前几天,省安监局来我市对化工企业两个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汤局长:好。956日,省安监局罗新军副局长带队来我市,对化工行业省级标杆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临沭县金正大集团,经济开发区中化山东肥业、鲁光化工,河东区三丰化工,兰山区泰尔化工、金锣集团等企业进行调研,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调研组认为,我市选取的省级标杆企业在“两个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工作扎实,风险点排查较为细致,管控措施有效可行,化工行业“两个体系”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针对下一步工作,调研组要求,企业要把“两个体系”建设上升为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变更管理,确保风险动态调整、随时受控;省级标杆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实”字当头,确保管控措施管用、实用;要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内部评审评估流程,确保风险分级全员参与、科学规范。

主持人:近日省安监局通报了近期我省发生的三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请您谈谈我市危化品企业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汤局长:好的。近期我省先后发生3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事故,一个是,817日桓台县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带压堵漏作业过程中发生泄漏中毒事故;第二个是,822日滨州市滨城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运输罐车在进行装车作业时发生泄漏中毒事故;第三个是826日临邑县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维修赶光釜放料管时发生泄漏中毒事故。3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这三起事故暴露出许多严重问题。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来看,事故企业存在违反国家标准规范和相关作业规程,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充装和检维修环节以及对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应急处置不当,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等突出问题。希望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一要加强对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外来施工人员、外来设备检修人员、外来运输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将外来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

二要加强高风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对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的高风险作业要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带压堵漏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未经审批进行检维修作业。

三要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气等高度危害介质,以及涉氯产品、有机氯精细化工品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防控。

四要强化应急处置和科学施救能力。化工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提高应急救援现场处置专业化水平。

主持人:据了解,最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清单的主要内容

局长:好。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省安委会办公室于88日印发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

《清单》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及依据、追责依据及情形等,一目了然。其中,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等7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另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分别有57项不等的责任事项。

希望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对照清单要求,全面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真正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主持人:省政府近期对原260号令《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修改,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修改的主要内容

局长:好。67日,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正案)》(省政府令第303号),对原《规定》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有:

  (一)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责任。一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十项职责;二是规定了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三是完善了安全总监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增加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治理方案,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督办,督促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规定(修正案)》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的有关内容。

  (四)完善了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了发包、出租单位对整体项目、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范围。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主持人:听众观众朋友们,感谢收听收看,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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