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2)
主持人:各位听众和观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欢迎收听收看由临沂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和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今天是市安监局的上线时间,今天来到直播间接听热线,为大家服务的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海山。陪同汤局长来到直播间为大家服务的,还有矿山监管科科长杨善明和危化品监管科科长李润前,欢迎朋友们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参与我们的节目,就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与汤局长在线沟通和交流,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有请汤局长。汤局长,您好!
汤局长:主持人好!听众和观众朋友们早上好!欢迎大家参加我局的行风热线节目,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好。首先请汤局长给大家反馈一下上期节目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落实情况。
汤局长:好的。在上期节目中,共接听群众电话3个,其中需调查落实的1个。下线以后,我局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下面向大家反馈一下具体的落实情况。
关于郯城县王先生反映“205国道隔离带安的遮光板,影响视线,容易出安全事故”的问题。
下线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鉴于该问题属公路管理领域的安全问题,我们向市公路管理部门发去了《转办函》,请市公路部门进行调查落实。
市公路部门接到《转办函》后,立即与王先生进行了沟通。王先生反映的是:“205国道郯城李庄至县城段安装了中央隔离护栏,遇到路口护栏断开。在断开的路口,夜晚对面车辆灯光炫目,影响视线,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希望在护栏上安装遮光板。”对此,市公路局工作人员向反映人作了详细解释。工作人员表示,此处之所以未安装遮光板,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具体原因是:
205国道为混合交通,道路两边无封闭设施。在无封闭设施的路段上设置防眩设施,如果有人翻越防眩设施或从中跳出,往往造成驾驶员猝不及防。尤其夜间,会使驾驶员感到紧张,十分危险。统计资料表明,在无封闭设施的路段上设置防眩设施后,易造成侧向通视不好,致使驾驶员对前方的突发情况反应不及,反而使该路段的事故率增加。
市公路局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如在中央隔离带上设置防眩设施,必须减少开口数量,加大开口间距,关闭一些小开口,控制减少行人、车辆横穿的可能。安装防眩设施的建设资金较大,约10万元/公里,资金数额较大,小修保养资金无法解决,只能申请省级资金投入。申请省级资金需要一定程序,而且全省均存在此类问题,需省局统一协调解决,需要一定时间。
我们向反映人作了反馈,反映人对落实结果表示理解。
主持人:近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对当前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您介绍一下会议精神好吗?
汤局长:好。9月29日,在收听收看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后,我市接着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市政府马崑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第四季度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期,也是事故易发期,所以,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至关重要。为此,会议对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要强化问题意识,实行精准施策。对于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村居一级小企业、小作坊、小工程以及偏僻地区、边缘地带、交叉领域存在监管盲点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对症下药,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二是要做好国务院安委会来临沂巡查的迎查工作,确保走在前列。
三是要强化治本意识,实现闭环管理。结合“大快严”行动,抓好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专项治理等治本措施,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四是要强化法律意识,落实从严执法。继续以“大快严”行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从严落实“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有效惩戒。
五是要强化责任意识,狠抓督查落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把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主持人: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请您谈谈这个文件的主要精神好吗?
汤局长:好。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共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深入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是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体系,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实现市、县、乡、村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追责到位。
三是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源头监管和治理,严格控制和逐步压缩高危企业数量,关闭淘汰一批整改无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快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建设,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关键人”、“明白人”和“一线人”安全培训;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取安全生产专家的“三随机”抽查机制,组织新闻媒体参加明查暗访,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依法把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进行惩戒约束;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
四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完善科学执法制度,研究推行全员执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监督。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强化经济功能区和乡镇基层执法力量;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法治教育培训和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加以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主持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是今年我市一项重点工作,目前我市采取什么措施来加以推动的,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汤局长: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是省政府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我市作为全省试点市,任务非常艰巨,各项工作都要先行一步,高点定位,所以工作中不敢有半点怠慢,正在按计划全力推进。近期我市先后召开了两次重要会议,同时建立起定期通报和督导机制,来加以推动这项工作。
一个是,9月14日,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首次召开联席会议,市发改、经信、财政、国土、住建、房管、环保、安监、地震、节能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明确了转型升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对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具体实施步骤等情况作了说明。与会各成员单位对“四评级”标准内容、评级方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要加强部门间协调力度,明确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三是要尽快修改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四是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五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六是加大“排查摸底”力度,搞清底数和进展情况。
再一个是,9月28日,我市召开了调度会议,集中调度各县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进度情况,安排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任务,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会议确定,建立转型升级工作督导制度,要求各县区克服困难,尽快铺开,按照市里制定的计划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矿山企业“四评级”工作、采空区治理工作、尾矿库治理工作、建设项目“三同时”这四项工作的开展。
主持人:近日,市安监局组织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到齐鲁石化公司进行了观摩学习,请您谈谈这次学习的收获。
汤局长:好。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落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大型化工企业与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开展协作帮扶工作的指示,我局组织全市范围内16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于9月21日至23日分两批赴齐鲁石化公司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期间,各位负责人参观了齐鲁石化陈列厅、生产指挥中心,观看了齐鲁石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教学纪录片,听取了安监部门负责人专题报告,还到齐鲁石化烯烃厂主控室、塑料厂包装线、储运厂和消防五中队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这次观摩学习对自己触动很大,收获颇丰,切实感受到了齐鲁石化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细致的管理方法以及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严谨的态度,认识到自身与先进单位在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以及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差距。各位负责人纷纷表示,这次学习对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很大的启示和指导作用,回去后一定尽快对这次学习进行总结、吸收和借鉴,尽快应用到自己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去。这次观摩学习可以说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收获是比较大的。
主持人:目前又到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旺季,请您谈谈我市将如何加强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
汤局长:好。入秋以后,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都进入旺季。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段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继续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领域违法违规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持续安全稳定。
二是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遗留的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处置和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去年年底,我市按照省、市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的要求,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了停产退出措施。今年还要继续对罗庄、郯城、沂水、沂南、费县、莒南等2006 年以来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县区,再次进行一次排查清理处置,防止出现危险性废弃物清理处置不彻底或有人利用废弃厂房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
三是严厉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从现在开始至 2017 年 2 月底,要求各县区要结合《临沂市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每月到批发企业仓库执法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落实情况,对发现批发仓库超量储存、堆垛倒垛、违规混放,在库房内拆箱、野蛮装卸、库房人员超员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坚决纠正习惯性违章现象。
四是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严厉打击跨区域销售、非法储存行为,严防已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技术工人组织非法生产,严防已取缔零售点死灰复燃。
主持人:近日我省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请您谈谈这个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
汤局长:好的。9月12日,省安监局、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和省妇联共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共有五个方面:
一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工作。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重要举措的宣传,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突出典型经验宣传和警示教育。
二是加快构建全媒体、分众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格局。围绕安全生产新常态、宣传教育新变化和受众群体新需求,聚合地方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融合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整合宣传栏、宣传标语、标牌、户外电子显示屏、小区楼宇电视、社区广播、村街“大喇叭”等社会载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深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是积极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四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品牌示范工程建设。打造“安全生产月”第一活动品牌,创作一批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精品,筑造一批多元特色安全活动名片,培育一批安全文化和宣传教育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支撑。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下一步,我们市安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做好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主持人:据了解,最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清单的主要内容。
汤局长:好。8月8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这个清单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一个非常明确的根本遵循。
《清单》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及依据、追责依据及情形等,一目了然。其中,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等7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另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分别有5至7项不等的责任事项。
希望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对照清单要求,全面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真正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主持人:省政府近期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修改,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修改情况。
汤局长:好。前段时间,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正案)》(省政府令第303号),对原《规定》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有:
(一)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责任。一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十项职责;二是规定了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三是完善了安全总监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增加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治理方案,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督办,督促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规定(修正案)》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的有关内容。
(四)完善了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了发包、出租单位对整体项目、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范围。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主持人:听众观众朋友们,感谢收听收看,明天同一时间再会!